合同诈骗罪的赃物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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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判定合同诈骗赃物时,需要从物品来源、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联以及是否违反商业准则和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对于合同期间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财物,如现金、商品、地产、股权等,都可能被视为赃物。
合同诈骗罪的赃物怎么认定

一、合同诈骗罪赃物怎么认定

在确定合同诈骗犯罪中所涉及的赃物时,通常需要综合考量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必须审查所涉物品或财产的来源,其是否为欺诈性地通过该合同诈骗行为而直接获得;

其次,需要确认这些物品或财产与实施诈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清晰且明确的因果关联;

最后,还需对所获取的物品或财产进行审慎评估,以确定其是否违反了正常的商业交易准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而言,若在合同签署及执行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任何形式的财物,如现金、商品、房地产、股权等,均有可能被视为赃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确定合同诈骗赃物时,需审查物品来源是否欺诈性获取,确认其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联,并评估是否违反商业准则和法律。合同期间以不正当手段所得财物,如现金、商品、地产、股权等,均可能视为赃物。

二、合同诈骗罪是怎么成立的

在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要素上,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犯罪客体,即本罪所涉及的对象是财产所有权益以及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其次是犯罪客观方面,具体而言就是在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段,非法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再次是犯罪主体,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最后是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律师收费吗

针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律事务,律师提供的相关服务是需要支付相应费用的。收费标准通常会受到多个层面的因素影响,诸如事件本身的复杂程度、涉案金额的规模大小以及承办律师的经验和声望等等。通常情况下,有两种普遍采用的收费机制:一种是固定收费方式;另一种则是按照事件处理的各个阶段进行分段收费。前者即在整个事件代理过程中收取一笔固定的金额;而后者则是在事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分别收取不同的费用。此外,收费标准还可能会依据事件的难度级别进行适当调整。对于较为简单的事件,其收费水平相对较低;反之,对于复杂且疑难的事件,其收费标准将会随之提高。不过不论如何,收费行为必须遵守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原则,并且在征得各方同意之后,签订详细的委托代理合同加以明确规定。

确定合同诈骗赃物时,需审查物品来源是否欺诈性获取,确认其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联,并评估是否违反商业准则和法律。合同期间以不正当手段所得财物,如现金、商品、地产、股权等,均可能视为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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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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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由其判决处理。其二.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公、检、法三机关之所以对移送有争议,恰恰是由这部分财物所引起的。其
三,依法退还被害法人或者被害自然人。对犯罪案件中赃款赃物的移送、处理应当依据诉讼的需要和实际的需要区别对待:对于那些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特定物的赃款赃物,以原物随案移送为最好,以确保审判时足以认定案件事实;对于其他的无法移送或没有移送必要的赃款赃物,可以采用照片、清单形式随卷移送。盗窃后归还赃物还算盗窃罪吗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刑法界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由上可知,如果盗窃财物的时候,只要财物脱离了受害人的控制,就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即使事后归还了赃物,也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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