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要到哪些范围内

最新修订 | 2024-09-23
浏览10w+
葛宇翔律师
葛宇翔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5年主办律师
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外面等待审判,不用在看守所里蹲着。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是: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样可以让诉讼更顺利,也能减少社会危害。
取保候审要到哪些范围内

一、取保候审要到哪些范围内

在法律领域中,被广泛认可并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的适用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那些涉嫌犯罪而有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是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其次是受到查控而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者,此时若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使其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再者,对于那些身患重大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而言,同样应充分考虑到她们的身体状况与特殊需求,如采取取保候审,或许能够避免对其造成更多的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最后便是针对那些经过长期关押,但相关司法程序仍未结束,需要继续跟踪审理的案件,往往也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适用范围:涉犯罪可能管制、拘役或附加刑者;有期徒刑及以上,取保不增社会危害;重病、自理难、孕期哺乳期女性,取保减社会危害;长期关押未结案,取保保诉讼顺利。

二、取保候审后批捕

在获得准予取保候审的许可后,检察机关是否有权决定将犯罪嫌疑人逮捕主要是根据其涉及的案情是否满足逮捕标准来判断,如果犯嫌人身处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话,那么他仍有可能遭到逮捕:(一)涉嫌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实际威胁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稳定的情况;

(三)存在破坏、编缉证据,干扰证人正常作证或者妨碍侦查人员讯问的行为;

(四)存在报复被害者、举报人、控告人等严重侵扰司法秩序的倾向;

(五)具有企图自杀或逃亡的意图。

反之,若以上情况皆未出现,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就无需再做出逮捕的结论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取保候审后的限制是多久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责令暂时不予羁押,并提供担保措施,以确保其在未来的诉讼活动中能够满足相关法律程序并在必要时接受有效审理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的时间限制严格规定为最短时间为12个月,最长不可超出此期限。然而,在取保候审的整个阶段内,作为被实施取保候审的直接对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和要求。其中包括两条重要内容: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范围;第二,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出现变更,应在24小时之内急报给执行机构知晓。此外,当受到传唤时,务必做到及时到案,并严格遵循法律关于不得干扰嫌犯作证、毁坏证据或是串通口供等方面的明确规定。若在此期间,有人违反上述行为准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受到公安机关没收一部分或全部的处置。而根据实际情况,还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例如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背上悔恨之意,交纳新的保证金或提出其他担保人,甚至会进行监视居住甚至是逮捕。

取保候审适用范围:涉犯罪可能管制、拘役或附加刑者;有期徒刑及以上,取保不增社会危害;重病、自理难、孕期哺乳期女性,取保减社会危害;长期关押未结案,取保保诉讼顺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取保候审要到哪些范围内
一键咨询
  • 136****50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0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6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6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6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8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00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7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2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取保候审适用的范围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取保候审适用的范围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后活动的范围有多大
[律师回复] 对于取保候审后活动的范围有多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县、区,以及不能进入警方指定的场所。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取保候审后活动的范围有多大
[律师回复] 对于取保候审后活动的范围有多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县、区,以及不能进入警方指定的场所。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遗产范围内包括什么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如下: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相关法律法规:
遗产特征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 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取保候审限制活动范围吗
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取保候审主体范围有哪些
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诉讼受案的范围,可以分为正面举例、侧面排除和笼统性规定。
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正面举例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正面举例,主要规定是源自《行政诉讼法》第11条。
a.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b.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c.认为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d.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e.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f.认为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g.认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h.认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侧面排除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侧面排除,主要规定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c.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d.法律规定由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笼统性规定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笼统性规定,主要规定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
3、其他法律的特殊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了在某些情况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该项规定自然人或者单位对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小结:行政诉讼因其主体的特殊性,其案件范围也受到很大的局限。然而正是一方主体为,才使得人们不敢诉讼。但是只要我们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据,相信我们的权益能得到保护的。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6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酒驾是否在交强险免责范围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酒驾是否在交强险免责范围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酒驾在交强险免责范围内吗
1、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责车物损2020元,三责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2、醉酒驾驶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应该拒赔。但是交强险同时规定,由于醉酒驾驶而造成受害人受伤需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内垫付。对垫付的部分可以依法进行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二、酒驾是否在商业保险免责范围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认同公安交警部门的血检报告和认定来区分酒后和醉酒的(血检报告中酒精浓度20-80
、ml的为酒后,高于80
、ml的为醉酒),
酒后驾车是不属于商业险的保险赔付范围的。保险公司的条款将酒后驾驶列明为责任除外的,所以保险公司对这类事件是统一不予理赔。
三、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免责吗
实践中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免责,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因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免责,对人身损害未明确规定免责,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故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无须赔偿。
我们同意
第二种意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第九条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造价在多少范围内必须请监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三条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第四条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第六条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是指:  (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有关部门后,可以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调整。  
第九条 本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取保候审限制活动范围吗
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判断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是:处管制拘役的、处有期徒刑以上但没有恶劣社会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的、怀孕妇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等,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是可以按照取保候审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程索赔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费用来完成此项工作。不可抗力是指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水灾,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化等。
发包人违约通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因发包人提出工程延期,加速或工程终止的合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承包人的利益受损而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法律证明效力、及时性。
证据的种类包括: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
2、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
3、各种会谈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
5、施工现场工程文件;
6、工程照片;
7、气象报告;
8、工地交接班记录;
9、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
10、市场行情记录;
1
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1
2、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6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程索赔的范围和内容是哪些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索赔的范围和内容是哪些呢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费用来完成此项工作。不可抗力是指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水灾,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化等。
发包人违约通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因发包人提出工程延期,加速或工程终止的合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承包人的利益受损而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法律证明效力、及时性。
证据的种类包括: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
2、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
3、各种会谈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
5、施工现场工程文件;
6、工程照片;
7、气象报告;
8、工地交接班记录;
9、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
10、市场行情记录;
1
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1
2、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破产手续适用范围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破产程序适用范围内容包括哪些
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如何启动破产程序,首先面临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债务人可以适用破产程序。依照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只有企业法人可以适用破产程序。立法例上对债务人的范围之规定,是适用破产程序的条件。什么样的债务人可以适用破产程序,更具体地说应是,什么样的债务人可以适用破产程序中的清算程序、和解程序以及重整程序,在世界各国均有一定的限制。紧接着就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不同类型的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的适用上是否应当有所不同,有无必要设计不同的破产程序以适应不同的债务人。总体上说,并非所有的债务人均可以适用破产程序。在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下,这个问题似乎较为简单,只有企业法人能够适用破产程序。非企业法人负债不能清偿的,不能适用破产程序清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自然人更不能依照破产程序清理其债务。
破产法中的破产程序范围
在我国重新起草破产法的过程中,破产程序是否应当适用于企业法人以外的债务人,曾经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种说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破产法应当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这种意见的理由主要有:
(1)破产程序实质上为债务清偿不能时适用的强制还债程序,目的在于保障所有的债权人能够从债务人的财产中得到公平受偿:自然人和法人一样,同样面临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问题,理应受破产法调整。
(2)破产制度下的清偿程序、和解程序,可以使债务人摆脱债务讼累或者减轻债务负担,能给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一个重新开始事业并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如果破产法不适用于不能清偿的自然人,那么自然人无法享受适用破产程序的优势,更难以摆脱不能清偿债务的困境。
(3)破产程序机制完善,适用于自然人,宜于债务清理,可以更充分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4)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将自然人纳入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不是法人的企业,如私营企业、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营业实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多,需要法律对其债务清偿程序加以规范,以利于其在平等的条件下与企业法人展开竞争。
第二种意见认为,破产法应当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法人,而不能适用于自然人。这种意见的理由主要有:
(1)自然人破产首先要求自然人的财产清楚,目前我国对自然人的财产缺乏一套完整的申报、监控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有效的手段防止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因此,破产程序不宜扩及适用于自然人。
(2)自然人破产时,哪些财产属于个人生活必需品,不得用于清偿债务,需要作出科学界定,但由于各地生活水平的差异,很难加以规范。
(3)自然人负债一般限于生活债务,数额较小,若允许适用破产程序,势必造成破产案件的大量增加,我国现行的审判机制不能适应大量增加的破产案件。这些客观存在的情况妨碍破产程序适用于自然人。
第三种意见认为,破产法应当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的企业法人和依法核准登记的非法人企业。这种意见的理由主要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非法人企业在我国市场活动中所占的比重正在日益加大,尽管非法人企业的类型不同,但它们均参加社会经济生活交易,成为与法人几近相同的实体,具有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具有自己的相应的可供处分的财产,已经具备适用破产程序的物质基础。再者,因为市场竞争等客观原因导致非法人企业破产的事件将会越来越多,特别需要通过法律加以规范。最后,从立法的稳定性加以考虑,以防破产法在通过后短期内又作修改,破产法似应当适用于企业法人和非法人企业。
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国内贸易”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国内贸易主要是指在中国国内进行的商品的买卖、现货仓单市场交易等在境内发生的交易的总称。贸易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1.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2.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3.包装材料4.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6.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电线电缆)7.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通信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天线)、仪器仪表。8.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刀具)、机械设备及配件。9.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10.食品(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饮料、糕点、水果、水产、南北干货、土特产、粮油制品、炒货、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叶、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酒)11.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12.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13.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14.酒店设备15.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公司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字)→开验资户→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2.工商查名预拟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3.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4.拟定公司经营范围;
5.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会计人员照片,会计上岗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办公场所租赁证明,产权证明,居住证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要到哪些范围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