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到哪些范围内
在法律领域中,被广泛认可并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的适用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那些涉嫌犯罪而有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是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其次是受到查控而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者,此时若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使其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再者,对于那些身患重大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而言,同样应充分考虑到她们的身体状况与特殊需求,如采取取保候审,或许能够避免对其造成更多的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最后便是针对那些经过长期关押,但相关司法程序仍未结束,需要继续跟踪审理的案件,往往也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适用范围:涉犯罪可能管制、拘役或附加刑者;有期徒刑及以上,取保不增社会危害;重病、自理难、孕期哺乳期女性,取保减社会危害;长期关押未结案,取保保诉讼顺利。
二、取保候审后批捕吗
在获得准予取保候审的许可后,检察机关是否有权决定将犯罪嫌疑人逮捕主要是根据其涉及的案情是否满足逮捕标准来判断,如果犯嫌人身处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话,那么他仍有可能遭到逮捕:(一)涉嫌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实际威胁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稳定的情况;
(三)存在破坏、编缉证据,干扰证人正常作证或者妨碍侦查人员讯问的行为;
(四)存在报复被害者、举报人、控告人等严重侵扰司法秩序的倾向;
(五)具有企图自杀或逃亡的意图。
反之,若以上情况皆未出现,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就无需再做出逮捕的结论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取保候审后的限制是多久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责令暂时不予羁押,并提供担保措施,以确保其在未来的诉讼活动中能够满足相关法律程序并在必要时接受有效审理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的时间限制严格规定为最短时间为12个月,最长不可超出此期限。然而,在取保候审的整个阶段内,作为被实施取保候审的直接对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和要求。其中包括两条重要内容: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范围;第二,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出现变更,应在24小时之内急报给执行机构知晓。此外,当受到传唤时,务必做到及时到案,并严格遵循法律关于不得干扰嫌犯作证、毁坏证据或是串通口供等方面的明确规定。若在此期间,有人违反上述行为准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受到公安机关没收一部分或全部的处置。而根据实际情况,还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例如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背上悔恨之意,交纳新的保证金或提出其他担保人,甚至会进行监视居住甚至是逮捕。
取保候审适用范围:涉犯罪可能管制、拘役或附加刑者;有期徒刑及以上,取保不增社会危害;重病、自理难、孕期哺乳期女性,取保减社会危害;长期关押未结案,取保保诉讼顺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