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会采取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案件并进行侦查过程中,针对法定紧急状况下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而言,需采取刑事拘留之情况包括如下几种:行为人为准备犯罪、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者明确指控其为罪犯的;在其身边或住所内发现犯罪证据的;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的;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信息的;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适用情形包括:预备或实施犯罪、被指认、现场发现证据、逃逸或自杀企图、可能销毁证据、身份不明、及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
二、什么情况会丧失继承权
以下情形将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1、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抑或是通过欺诈、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或者干扰被继承人设定、调整或者撤销其遗嘱,但是如果继承人展现出诚恳认错并积极纠正错误的态度,且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容,这种情况可以例外处理;
2、继承人刻意谋杀被继承人,或者出于恶性掠夺遗产的目的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在其它一些特定情境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什么情况会见律师
当一个人遇到以下常见的法律问题时,会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首先,在面对各种刑事事例指控时,特别是在侦查程序、审查起诉以及庭审过程之中,他/她需要律师为其提供专业的辩护策略以保障其正当权利。其次,如果涉及到各项民事纠纷,例如各类合约争议或者侵权纠纷等等,无论是在进入诉讼之前还是在诉讼过程当中,都应该向律师请教关于法律风险的分析、如何收集充分的证据等等方面的知识。再次,当您遭受行政争议,诸如对某项行政处罚表示不服时,这时便需要律师的援助来帮助您判断行政决定是否合理并提出相应的回应措施。最后,在实施重要的商业决策或开展大规模的商业交易活动,例如进行企业收购、投融资活动等时,选择请律师介入可以有效地控制法律风险。综上所述,无论何时,只要个人利益有可能受到威胁或处于法律的模糊地带,迅速寻求律师的专业法律建议都是极为明智的做法。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适用情形包括:预备或实施犯罪、被指认、现场发现证据、逃逸或自杀企图、可能销毁证据、身份不明、及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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