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是谁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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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也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来说,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负责。如果是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那么解除取保候审也由公安机关决定;如果是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那么解除取保候审就由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决定。在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前,相关机关必须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是公正合法的。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是谁

一、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是谁

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机构通常为最初作出取保候审措施的执行机构。一般而言,若取保候审措施由公安机关所实行,则解除该措施的决定权亦归属于公安机关;而若是由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解除该措施的权力便归属相应的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解除取保候审必须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且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通常由原执行机构负责。公安机关执行的,由其决定解除;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决定的,则相应机构负责解除。此过程须依据充分法律与事实,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公正合法。

二、解除取保候审后还有事吗

撤销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一切平安无事。

取保候审解除,意味着立案的公安机构或检察院未能获取充足的证据证实嫌疑人存在涉案行为。

然而,这并不等同于案件已告终结。

将来如若有新的证据明朗化,仍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并施以惩罚。

撤销取保候审之意便是不再继续采用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手段,无需遵循自取保候审期间起的法定责任,缴交的保证金将会在符合法律规定之情形下被全数退回,而为被告人提供担保者,其担保责任亦得到解除。

取保候审是相关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暂时性非拘押处置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一般拘留多少天可采取

取保候审的依据并非单纯以拘留时长为基准进行决策。取保候审作为一项狭义的刑事强制措施,通常来讲,公安司法机关针对已被拘留者,若经判断具有必要纳入逮捕范围,则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复申请。在特定的环境状况下,此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至四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频繁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审查批复申请的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然而,这并不代表只要拘留达到一定天数便必定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能否成功取得取保候审,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满足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事例;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等情形。

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通常由原执行机构负责。公安机关执行的,由其决定解除;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决定的,则相应机构负责解除。此过程须依据充分法律与事实,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公正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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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解除机关是谁决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得到保障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职责。在变更嫌疑人人身自由状态,如解除取保候审时,需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判断。若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或损害人格尊严,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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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是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对象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对采取保证金担保的,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有关规定,则没收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并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保证人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对保证人罚款。公安机关应将没收保证金、罚款的决定及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将保证金退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你好!我有个邻居涉及到一经济案件问题,正在取保候审中,请问一下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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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是谁?
请问:犯罪嫌疑人是A省人被刑事侦查,被B省公安机关关押在B省看守所37天后,因B省公安机关向B省检察院递交资料后,B省检察院以不予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而退回公安机关,于是B省公安机关为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通知A省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请问当需要解除取保候审时,应该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那么请问上述情况中原决定机关是谁,究竟该由谁制作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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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14ka1200广东-广州2012-02-14 20:24:05 2,593个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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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4 20:5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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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决定机关为B省公安机关,是否变更强制措施均由B省公安机关进行决定。
该案目前仍处于侦查阶段,是否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决定权在侦查机关,虽认为自己无罪,拟提前解除取保候审进行申请是可以的,但是是否同意或者不同意由公安机关决定。
2012-02-14 20:4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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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问题没必要管,实体上可以无罪辩护、以期可以提前解除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的理由一般有但书13条的无罪辩护、法律上的无罪辩护、事实上的无罪辩护等等...自己处理不明白的,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处理...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把握全案案情和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利的所有事实和情节,并据此向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提出相应的书面、口头辩护意见、争取好的判决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律师是专业人士,与医生分脑科、胸科等专科一样、也是分民事、刑辩等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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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后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解除取保候审后怎么处理
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才算是结案的。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
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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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解除机关是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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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保释候审一般由最初决定这个事儿的机构,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负责执行的机构来操作。这决定得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经过仔细分析和评估才能做出来。撤销后,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就不受限制了,但案子可能还得接着调查或者进入其他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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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公示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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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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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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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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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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