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妇身怀六甲期间,用人单位若执意对劳动者实行解除合同行为,这将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有权依法申请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义务,或者选择行使赔偿请求权,以便取得相应的法律救济和经济补偿。在此过程中,赔偿金数额一般为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依据劳动者于该用人单位供职期间所经历的实际工作年限,且每满一年即需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标准;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应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孕妇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索取赔偿。赔偿金通常为经济补偿双倍,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二、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生育津贴要怎么办
若雇主遭受依法宣告撤销、解体或破产等困境以及因其它因素宣布终止经营,其应于财产清算过程中,依照本地度上一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所支付的生育保险福利标准,为已经怀孕的女员工预先预留生育保险费用。
针对此类特殊情况,我们强烈建议您向生育保险参保所在地区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详尽查询与核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怀孕期间公司解散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女性员工身处孕期而面临所在公司的解散之际,其所享有的权益理应得到特别的保护与支持。第一,我们指出,若公司面临解散之命运,必须严格按照国内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给每位员工。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是根据员工在当前企业从事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进行计算;反之,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仅能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正处于孕期的女员工而言,除了上述经济补偿外,她们还应当享有“三期”(即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内的工资、生育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另外,在公司解散并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应将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置于优先清偿的地位。若贵司未能依法履行上述赔偿义务,敬请您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记录、工作证明等等。
孕妇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索取赔偿。赔偿金通常为经济补偿双倍,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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