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死亡认定手续有哪些
在办理工亡认定这一环节中,其繁琐的流程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首先,用人单位或者是受害者的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有责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向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在此过程中,他们必须提供诸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报告以及死亡证明等一系列必要的文件资料。
其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这些提交上来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深入的调查研究。如果发现情况较为复杂,他们甚至可能会采取实地勘察、询问目击证人等多种方式来获取更多的信息。
最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会根据所掌握的全部事实证据,依法作出最终的认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亡认定流程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亲属或工会依法期限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申请书及劳动合同、医疗报告等资料;劳动部门审查、调查,可能实地勘察、询问证人;根据证据作出认定结论。
二、工伤死亡认定期间遗体如何办
在不幸发生职业伤害事故后,若导致员工生命消逝的情况下,为确保后续调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暂且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相关要求,须对遗体施行尸检鉴定检测。
同时,如无需进行尸检,则可选择保留或放弃遗体保存。
然而,无论最终是否决定保存遗体,该名员工的近亲属都应遵照现行法规,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所提供的丧葬福利补贴、供养亲属扶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等法定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三、工伤死亡认定时限是多久
工伤死亡认定的期限通常为:雇主或企业应在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或劳动者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起,即自伤害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职业健康检查后确认患有职业病之日起,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雇主或企业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义务,那么工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则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被确诊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一年内向雇主或企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时效的设定旨在敦促相关方尽快行使自己的权益,从而确保能够及时展开调查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超过规定的时效可能会对最终的认定结果产生负面影响。
工亡认定流程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亲属或工会依法期限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申请书及劳动合同、医疗报告等资料;劳动部门审查、调查,可能实地勘察、询问证人;根据证据作出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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