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刑事拘留本身并不会导致犯罪纪录的建立(即所谓“案底”),但是,若该事件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最终被判定为有罪,那么便会在个人档案中存留相应的犯罪记录。
刑事拘留乃指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等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倘若在刑事拘留之后,经过深入的调查取证,检察院认为证据尚不充分,决定不起诉;
或者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均不会产生任何形式的犯罪记录。
然而,若经由法院裁定确认为有罪,则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相应的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不直接留案底,但如经司法程序判有罪,将记录犯罪记录。 此措施针对紧急状况下现行犯或重大嫌犯,暂时性剥夺自由。 若检察院证据不足不起诉或法院判无罪,则无记录。 反之,有罪判决则记入个人档案。
二、刑事拘留要多少天判刑
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赋予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拘的时长为14日,自其被送入看守所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司法部门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这部分时间为7天,并涵盖在14日之内;
若是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则执行逮捕;
否则视案情情况,可能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或者更换其他强制管控措施。
若案件需要延长刑拘期限,那么其刑拘时长将会增加至37天,同样以被送入看守所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司法部门仍然需要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这部分时间仍然是7天。
如果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则执行逮捕;
否则视具体情况,有可能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更换其他更适宜的强制管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要给家属发拘留书吗
在实施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的近亲属寄发《刑事拘留通知书》。该行为是法定程序所必须具备的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使被拘留者的家属能够知晓其近亲的状况。在通知书中,会详细列出关于拘留时间、拘留地点以及被怀疑涉及到的具体犯罪行为等详细内容。当家属收到此份通知书以后,应当迅速掌握其中包含的所有相关信息,并且可以考虑委任合适的律师来为被拘留者提供相应的法律协助。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系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手段,但并未就等于被拘留者已经被判定有罪。最终的定罪和量刑结果仍需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刑事拘留不直接留案底,但如经司法程序判有罪,将记录犯罪记录。 此措施针对紧急状况下现行犯或重大嫌犯,暂时性剥夺自由。 若检察院证据不足不起诉或法院判无罪,则无记录。 反之,有罪判决则记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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