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怎么去外地执行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如需前往异地,必须事先取得执行机构的审批许可。
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概念意指司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为之开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同时保证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到场。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区域。
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则应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待获得批准后方能成行。
值得注意的是,若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面临部分或全部没收的处罚,同时还会视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其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境。 需异地出行,应提前申请并获准。 违反规定将受罚,保证金或遭没收,并可能面临反省、重缴保证金、更换保证人、监视居住或逮捕等措施。
二、取保候审程序怎么走
按照法定取保候审程序的一般步骤如下:
首先,只有在公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犯罪情节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科独立附加刑;
或者即使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但是经过评估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再或者,有诸如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以及即将面临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未办结等情况存在时,方可对符合此类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其次,公检法部门在收到当事人或其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和决策;
但法院则需要在七天之内做出裁定,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院长审核批准之后,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通知书,并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若对取保候审申请持否定态度,也必须向申请人解释具体原因。
最后,当取保候审期满之后,应对确证的犯罪分子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后送入监狱服刑;
而对于确认无辜的嫌疑人则应依法解除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程序律师费用谁来支付
在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或其家庭成员被认定为委托人,负责缴纳相应的律师费用。关于律师的收费标准,这主要与诸多因素有关,例如事例本身的复杂性程度、律师本人的丰富经验与知名度以及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等。必须要强调的是,在聘请律师的那一刻起,通过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就应决定好律师费用的具体数额。然而,在少数特定的情形之下,例如那些符合法律援助资格的当事人,有机会得到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那么这时的律师费用便由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承担。但是,总的来说,在司法实践中的大部分事例中,取保候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律师费用往往需要委托人自己承担支出。
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境。 需异地出行,应提前申请并获准。 违反规定将受罚,保证金或遭没收,并可能面临反省、重缴保证金、更换保证人、监视居住或逮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