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谁管
挪用资金罪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
该种犯罪在法律上被界定为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借助自身职务之便,非法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与他人使用,且必须满足数额达到较大标准,且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
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挪用数额较大并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挪用资金罪归公安机关管辖,指公司、企业等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挪为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数额较大且逾期不还超三月,或虽未超期但用于营利、非法活动,且数额较大者,均构成此罪。
二、挪用资金罪是有共犯的吗
具体来说,倘若某人将资金挪用于他人使用,而得到使用之人与实施挪用行为者共谋谋划、指派或者直接参与策划了这笔款项的获取,那么他们两人都应当被视为挪用资金罪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并按此进行刑事处置。
又若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中,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提供给他人借款,且其金额远远高于一定程度(如:
大于或等于人民币十万元),并且超过了3个月仍未予以返还;
或是虽然未满足上述条件,但是其金额偏大(例如:
在人民币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有人以此将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这些人士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然而,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相当庞大(例如:
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那么被告人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如达到数额特别巨大(例如:
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地步,那就需要面对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后果。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的资金用途包括哪些
对于挪用资金罪这一罪行,被挪用的资金通常会用于以下几种常见用途:首先,用于投资营利活动如发展商业、参与股市经营等目的,通过这样途径试图获得经济利益;其次,这种行为也常应用于进行非法活动,例如参加赌博活动或者参与非法贸易,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犯罪活动;最后,还有那些超过三个月仍未能偿还的普通挪用行为,虽然还不能确定它们具体使用在了什么方面,但是已经超出了正常的意定期限。在对挪用资金罪进行鉴定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判断行为人持有怎样的主观意图以及真实的行为表现。如果行为人挪用资金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并且在此过程中并无谋求个人私人利益的动机,那么他们很可能就无法构成挪用资金罪。值得注意的是,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将会对最终的量刑程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在具体的事例情境下结合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能够得出正确无误的判定结论。
挪用资金罪归公安机关管辖,指公司、企业等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挪为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数额较大且逾期不还超三月,或虽未超期但用于营利、非法活动,且数额较大者,均构成此罪。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