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通常多少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被依法拘留在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其拘留期限通常保持在10天以内;
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则拘留期限可延长至14天。
而对于那些涉嫌重大犯罪的嫌疑人,拘留期限甚至可以达到37天之久。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主要针对的是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旨在通过限制其人身自由来获取更多的证据线索,以尽快查明案件真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我国法律规定,看守所拘留期限一般10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4天,重大犯罪可达37天。 刑事拘留是侦查中的临时措施,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自由,以获取证据,查明真相。
二、刑事拘留通知家属的规定
关于刑事拘留情况下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相关规定如下:
除非遇到无法通知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活动罪行等通知内容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进行的特殊情形之外,执法机关必须在执行拘留措施之后的24小时内,向涉案人士的家人发出书面通知;
待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之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被拘留人的家属通报事态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通知家人吗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公安部门应在对当事人执行刑事拘留之后立即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到他的亲属们。然而,考虑到实际情况中可能出现的妨碍侦查或难以有效通知的特殊状况(例如受害者家属身处海外等),公安部门可以酌情决定暂不通知他们。但是请注意,一旦这些情形得到改善或者消除,公安部门应当在最短时间内告知他的亲属们。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项规定仅仅适用于那些已经被实施了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个规定,没有尽到通知的责任,那么这就可能构成程序上的违规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看守所拘留期限一般10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4天,重大犯罪可达37天。 刑事拘留是侦查中的临时措施,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自由,以获取证据,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