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决定权在哪里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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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的权力分配,应该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来主导。这样可以保证司法的公正和效率,也能让取保候审这项刑事强制措施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司法机关得依法行使权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保证措施等因素,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 总之,取保候审的权力分配要合理,司法机关要依法行使权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让取保候审这项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取保候审决定权在哪里

一、取保候审决定权在哪里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分配问题,我们必须明确,这种权力主要集中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之中。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属于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类型。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对于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留拘役或者单独的罚金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而如果采用取保候审手段则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取保候审的决定权通常会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分别由相关的司法机构进行裁定。

例如,在侦查阶段,决定权将由公安机关行使;

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权则由人民检察院掌握;

而在审判阶段,决定权则由人民法院来行使。

然而,无论在哪一个阶段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最终的执行工作都将由公安机关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取保候审权力分配,明确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主导。 取保候审为刑事强制措施之一,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各机构需依法行使权力,保障当事人权益。

二、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意思是什么

取保候审决定书乃公安机关于侦查活动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分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证明性文书。

此文书以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任命之取保候审申请报告书为基础进行编撰,以此作为对犯罪嫌疑分子施行取保候审等强制性措施之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决定后还会逮捕

取保候审之后仍然存在着被逮捕的可能性。此处提到的“取保候审”仅仅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刑事强制手段,它并不能够保证事例的结束或者认定嫌疑人是清白无辜的。在取保候审阶段,倘若当事人擅自离境,未经许可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者县城,妨碍了证人们的证言调查工作等等,又或者是在这个过程中,事例获取到了一些全新的关键证据,这些新发现的证据已经足够改变以往对于犯罪嫌疑人罪行定罪与量刑的初步判断,甚至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那么实施取保候审就不足以预防其再次造次所引发的社会风险,因此可能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逮捕。总而言之,针对取保候审后面临的事例进展,我们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逐条考量。

关于取保候审权力分配,明确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主导。 取保候审为刑事强制措施之一,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各机构需依法行使权力,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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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决定取保候审的情形被告人具有系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释放:
(一)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
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的;
(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二、检察院可决定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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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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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什么时候下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民事案件一审庭审以后,就准备判决,即可下达判决书,应当尽快下达,但是没有具体时间规定。
   2、如果在判决书下达后15日内,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要求上诉。
   3、如果在判决书下达后15日之后,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了。生效以后对判决不服,只能申诉。
  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1、 ,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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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判决了, 取保候审后,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取保候审后警察传唤,如果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不会再被收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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