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宣布吗
在中国大陆地区,依据相关规定,被申请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的律师等辩护人享有的取保候审权利,必须由司法机关予以公告并告知。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一项法定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对特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实施此项措施时,应当向他们明确告之。如此,既可以保障当事人了解自身所处的法律境遇以及应恪守的法定义务,也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中国大陆,取保候审须由司法机关公告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此措施为刑事诉讼期间的法定强制手段,应向特定嫌疑人、被告明确说明,保障其知情权与法定义务,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二、取保候审的法定适用条件是什么
若被告人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利对其发布取保候审命令:
其次,被告人也可能会被判罚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以消除这一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
再次,如果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主生活,或是孕妇,甚至是正在哺乳期的女性,只要不会产生任何社会危险性,均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最后,若案件调查期限已满,且仍未得出结论,取保候审亦是必要的举措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的钱能退吗交的钱还退不了
在完成了取保候审程序之后,被许可的保证金将会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返还。如果在这段取保候审期间内,被许可者并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取保候审程序的期限届满,他们将需要凭借取保候审的解除通知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指定的银行机构领回原本缴付的保证金。值得注意的是,若被许可者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违反规定的行为,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审批就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县市;或是即便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也未能在24小时之内及时告知执行机关等等,那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会面临部分或全额没收的风险。因此,是否能够顺利地领回保证金,主要取决于被许可者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具体表现及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中国大陆,取保候审须由司法机关公告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此措施为刑事诉讼期间的法定强制手段,应向特定嫌疑人、被告明确说明,保障其知情权与法定义务,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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