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宣布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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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中国大陆,取保候审需要司法机关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这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嫌疑人、被告的知情权和法定义务,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取保候审需要宣布吗

一、取保候审需要宣布吗

在中国大陆地区,依据相关规定,被申请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的律师辩护人享有的取保候审权利,必须由司法机关予以公告并告知。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一项法定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对特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实施此项措施时,应当向他们明确告之。如此,既可以保障当事人了解自身所处的法律境遇以及应恪守的法定义务,也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中国大陆,取保候审须由司法机关公告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此措施为刑事诉讼期间的法定强制手段,应向特定嫌疑人、被告明确说明,保障其知情权与法定义务,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二、取保候审12个月到期后怎么办?

取保候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终局性处置的方式主要存在两种可能性:

首先是针对案件性质进行强制措施的相应变更;

其次则是对现有取保候审措施的解除,待相关疑犯或被告人获得释放。

以下是对此展开的详细解释及深度分析:

取保候审制度奏效后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取保候审期限临近时,执行机构需要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决策机关,由前者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解封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再次书面通知执行机构。

2.在接到决策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指示后,执行机构需立刻遵照执行,同时向决策机关反馈执行进展情况。

3.最后的处理结果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强制措施的变更:

司法部门在确认了取保候审措施到期之后,往往会根据当前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变更强制措施,例如更改为监视居住、提出逮捕申请等等。

(2)取保候审的解除:

若司法部门经过严格审查,发现不再需要延续取保候审措施,或者认定当事人并没有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通常会不予起诉

此时,我们将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办理有关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取保候审并非刑事处罚的一种形式,但它却是一项强制性措施。

同时,判定是否承担刑责量刑标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只要通过取保候审这个程序解除后,等待法院的判决即可。

判刑与否和辞刑轻重,都要参考案子的具体情况。

此外,取保候审制度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可能符合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情况;

2.可能符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用取保候审手段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形;

3.身体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申请取保候审能避免给他们带来更大社会风险的情况;

4.由于羁押期限已到,案件还未处理完毕,为了开展后续工作,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1年后,案子没审理完,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其最长的法律期限为一年。若在这一期间内尚未对相关事例予以终结审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有义务及时依法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公安机关仍然认为存在继续侦查的必要性,那么他们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对当事人的强制性措施,例如将其转为监视居住等方式。在此种情形之下,当事人应该保持与办案机关的密切联系,以获取关于事例进展的最新信息。倘若当事人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来寻求救济。此外,当事人还需积极配合事例的侦查以及审判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收集并整理相关的证据及资料,以便在后续的诉讼程序中能够为自己提供有力的辩护支持。总的来说,当事人需要时刻关注事例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大陆,取保候审须由司法机关公告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此措施为刑事诉讼期间的法定强制手段,应向特定嫌疑人、被告明确说明,保障其知情权与法定义务,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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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叔出差的时候撞死了人,三叔在公安局的刑拘期想要去申请取保候审,三叔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后,取保候审宣布后几日内执行放人
[律师回复] 公安同意取保候审后,会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作出后送达给犯罪嫌疑人和看守所,送到看守所的时候就放人了。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决定机关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并告知执行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以保证人方式保证的,还应当将取保候审保证书同时送达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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