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什么部门去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需要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三个不同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中,申请人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属的司法机构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接受依法公正审理而对其采取的一项特殊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需要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三个不同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中,申请人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属的司法机构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接受依法公正审理而对其采取的一项特殊刑事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在获得取保候审的司法程序中,其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享有取保候审的权利: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实施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3)患有严重疾病、丧失正常生活能力,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以及(4)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届满之后,但案件尚未办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总之,取保候审必须由公安机关进行具体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多久才结束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取保候审期限有所规定,其中最长可以给予被取保候审人长达12个月的保护期。在此期限内,国家执法机构会依据被控罪行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审判等进程来决定何时结束对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举例如在取保候审期内,假如公安部门已经完成对犯罪事实的侦查工作并将相关事例依法移送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而检察官经过仔细审查后发现无需继续采用取保候审的手段来保持对被告人的监控,那么他们将会对取保候审决定进行解除,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样,在法庭审理环节,如果法官认定被告人在实际行动上并不需要再接受取保候审的监视,他们也有权利共同启动解除程序。此外,若至取保候审期满之际,负责处理事例的执法机关尚未对此决定做出任何改变,此时的被告人仍可依法自行提出解除申请,以便于恢复自由之身。总的来说,取保候审何时能够顺利结束,主要依赖于每个事例的特殊进展状况以及由相应执法部门做出的具体裁决结果。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需要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三个不同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中,申请人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属的司法机构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接受依法公正审理而对其采取的一项特殊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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