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保释并不能代表诉讼程序的停滞。提取保释作为刑事司法体制下的一种紧张执法手段,仅仅表示案件仍然处在正在调查、审查以及审判的环节中。通常情况下,若是在提取保释期间,侦查机关已经完成了调查工作,并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那么检察机关经过仔细审查之后,便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而法院也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审判。在此过程中,诉讼程序将会持续不断地向前推进。
然而,仅有在出现特殊情况,例如案件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或者不应该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等等,才有可能导致诉讼程序的终止。但是,这并不是由提取保释这一措施直接决定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有案底吗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采取取保候审的行为属于一项临时性的强制措施,而非无罪释放的标志。
换言之,倘若当事人涉及犯罪事实,那么依旧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罪量刑。
在此背景下,定罪后所产生的恶果之一便是留下案底。
然而,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手段,若经调查发现行为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则法院将在规定期限内解除该强制措施。
当然,这样一来也就不会留下案底的阴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网上追逃应取消吗怎么办
取保候审环节结束之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立即解除与之配套的网络通缉状态。因为取保候审本身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对已然被决定采取该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士来说,不再将他们列入网逃名单。然而,如果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了特殊状况,例如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限内擅自离境,或者与事例有关的新证据收集具有重大突破性进展,导致重返抓捕行动的必要性,这种情况下,未能及时解冻并终止网逃状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果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代理律师方发现此类现象,务必及时向执行任务的司法机构提交异议申请,敦促其妥善处理并作出适当修正。在实际审查过程中,执行任务的司法机构将会根据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如果确实认定为不当追逃行为,将依法解冻并取消相应的网络通缉状态。与此同时,作为被设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此阶段必须严格遵守相关限制条例,积极配合各项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活动。
保释不意味诉讼停滞,它仅是刑事司法中案件调查、审查、审判的一环。若调查完成并移交检察,检察审查后将公诉,法院依法审判。诉讼程序持续推进,除非证据不足、不应追责等特殊情形方可能终止,非保释直接决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