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要和儿子见面吗
在实施刑事拘留期间,通常情况下家人无法与被拘押人员会面交流。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接手处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态,对于一些现行犯或者具有重大嫌疑的对象,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实施自由于外的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在此刑事拘留阶段,其本质目的在于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嫌疑人与外部环境进行串通供述或影响证据搜集的行为。
然而,受到指控的当事人享有指派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只要辩护人遵守相关规定,便可与被拘押的嫌疑人进行会面和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刑事拘留要判刑的吗
即使处于刑事拘留状态,也未必一定会面临判刑的命运。
然而,审判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是其行为已被归入刑事犯罪范畴,并且未能满足法律所设定的不用判处刑罚的特殊情况。
在此,有必要对以下几类特殊情况予以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措施后,需在24小时内对当事人进行审讯,倘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并无足够理由进行拘留,则应立即将其释放;
其次,若检察院未批准对该人实施逮捕,公安机关亦须立即取消之前采取的拘留行动,释放该人员;
最后,如果经过刑事拘留并进行深入调查,经得起推敲的犯罪事实和确凿的证据都已清晰呈现,人民检察院随之批准逮捕,那么此时便可以依法追究涉嫌者的刑事责任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要给家属发拘留书吗
在实施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的近亲属寄发《刑事拘留通知书》。该行为是法定程序所必须具备的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使被拘留者的家属能够知晓其近亲的状况。在通知书中,会详细列出关于拘留时间、拘留地点以及被怀疑涉及到的具体犯罪行为等详细内容。当家属收到此份通知书以后,应当迅速掌握其中包含的所有相关信息,并且可以考虑委任合适的律师来为被拘留者提供相应的法律协助。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系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手段,但并未就等于被拘留者已经被判定有罪。最终的定罪和量刑结果仍需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刑事拘留期间,家人通常无法与被拘者会面,此措施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对象,旨在保障侦查,防串供或干扰证据。但嫌疑人可指派律师辩护,律师在合规下可与其会面交流,维护其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