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是哪个部门管
关于工伤赔偿事宜的处理,通常是由相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进行全面的管理与监督。在此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承担起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负责的劳动能力鉴定等重要职责。在明确了工伤以及劳动能力的具体等级之后,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均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以获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在这一过程中,双方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或争议,则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请求其进行仲裁裁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二、工伤赔偿是由谁赔偿的
如雇主依照法律法规全额交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则工伤赔付项目应由雇主与工伤保险基金共同负担;
倘若雇主未能全额交纳工伤保险费用,所有的工伤赔付项目将由雇主自行承担。
若雇主未能履行这一义务,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会预先支预付相关款项,并随后向雇主进行追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三、工伤赔偿是按实际工资全额算吗
在工伤赔偿中,计算基准并非仅仅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工资进行全面计算。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中所涉及到的"本人工资"这一概念,特指工伤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上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内,其平均每月缴纳的工资数额。若该人的本人工资超过了统筹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应按照统筹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来计算;反之,若其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应按照统筹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除此之外,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繁多,且每种项目的计算方法与标准亦存在差异。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项目,均有各自明确的规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遭受工伤之后,尽快寻求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以便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工伤赔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全面管理监督,负责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认定及评级后,用人单位与员工可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遇赔偿争议,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求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