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公司让离职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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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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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不可以因为员工怀孕就想解雇,这是违法的,也是不能接受的。孕期女性受法律特别保护,公司没有权利单方面解约。建议员工拒绝离职,让公司依法维持劳动关系。如果问题没解决,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怀孕了公司让离职怎么办

一、怀孕了公司让离职怎么办

若贵司在贵方的员工涉及其怀孕阶段时,试图以任何形式解雇她/他,这显然是非法和不可接受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于孕期的女性员工理应得到特殊的保护措施,而贵司无权任意解聘此等员工的劳动合同。贵方应该有权拒绝接受离职请求,同时还应该要求贵司务必依法维护与您的劳动关系保证合同得以正常履行。倘若贵司仍然坚持己见,那么贵方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了公司能辞退我吗

作为怀孕妇女,您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公司不得在您的怀孕期间予以解聘。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的明确规制,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间,企业有义务和责任严格遵守关于劳动合同不予解除的原则。

如果在这期间,公司未经授权擅自解除了与您之间的劳动合约,您有权选择要求恢复原先的劳动关系,同时,他们需要支付您在此期间的工资损失补偿至复职之日为止;

亦或是向公司索取相应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怀孕了公司调岗位我不去有赔偿吗合法吗

对于贵司提出的调岗安排事项,我们建议您与员工充分沟通并尊重其意愿,因为这涉及到他们的个人发展及权益保护问题。然而,若经过充分评估认定贵公司的调岗决定未考虑周全或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例如调岗后的工作环境恶化、薪资待遇下降、新旧岗位间职责差异甚大导致无法胜任等),那么员工拒绝此项变动则是合情合理的。在此种情况下,员工可能依法享有赔偿权,而如若贵公司以此为由直接宣布解雇,便可能被视为非法解除,届时您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贵公司能够证明此次调岗是出于合理的经营需求,并且对员工的劳动条件没有造成任何负面影响,那么员工无理拒绝的话,贵公司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能无需支付赔偿金。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务必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妥善处理好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协调事宜,以确保企业运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同时,我们也建议您妥善保存所有与调岗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书面通知、薪资待遇变化的证据等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若贵司因员工怀孕而试图解雇,此行为违法且不可接受。孕期女性受法律特殊保护,贵司无权单方面解约。建议拒绝离职要求,并要求公司依法维持劳动关系。若问题未解,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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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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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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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从犯罪主体、犯罪地点、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后果、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方面,对从重处罚情节做了具体规定,体现依法严惩的刑事政策。这七种从重处罚情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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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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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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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假的规定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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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的休假: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假15天;怀孕3个月以上人工流产的,休假42天。
四、“三期”女职工孕期工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程序性问题的指导意见
10
5、“三期”女职工孕期工资可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停工津贴确定(第五十四条 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非因职工本身过失造成停工,在停工期间未能调配职工做其他工作的情况下,停工企业应按下列标准发给职工停工津贴:
(一)停工在六个工作日以内(含六个工作日)的,按职工停工前一个月职工本人平均实行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职工;
(二)停工超过连续六个工作日以上的,从第七日起按停工前三个月职工本人平均实行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给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照发;哺乳期工资依《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
五、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或终止“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
1、《妇女权益保障法》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但是可以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但是要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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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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