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员工拿不到补偿金咋办理离职
倘若贵公司不幸面临破产危机而导致员工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款,在此情况下,建议您优先考虑与该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团队进行深入的交流与磋商,明确表达您对于应得补偿金的诉求。
如若经过充分的协商仍未能达成共识,您可选择向贵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其介入并展开调查及处理事宜。
同时,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您也需要做好相关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关键证据的收集工作,以便在必要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若对仲裁裁决结果感到不满,您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其中,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规定如下所述: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以每年一个月之职场薪酬作为标准来进行支付。
例如,若在六个月至一年间的工作时间,则视为一整年度计算;
如果在不足六个月的工作期间内,将给予劳动者半个月的职场薪酬作为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企业破产员工赔偿是优先顺序吗
在面临企业破产后的情境下,为员工所提供的赔偿往往会被列为清偿顺序中的首要事项之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明确规定,企业破产后,其全部财产将会在优先偿还各项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之后,按照以下依次进行的方式来进行清偿:首先,支付给员工拖欠的工资、医疗补助费、工伤疗养费等等;其次,支付应计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必须向员工支付的赔偿金;随后,偿还破败公司所欠的除了(第一项)中所列举之外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尚未缴纳的税款;最后,才会对普通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总的来说,员工赔偿在整个清偿过程中占据了较为优先的位置,这也是为了确保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及执行情况仍需要根据企业破产后的实际资产状况来进行综合考虑与评估。
若公司破产致赔偿无望,建议先与破产管理团队沟通诉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收集工作证明、合同等关键证据,以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诉诸法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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