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首先需整理收集到的有关证据材料,例如,能够充分展示出您与所在公司间确实存在着聘用劳务关系的劳动合同、具体明晰的薪酬记载于工资单之上以及在本职岗位上所获取的各式工作证明等等,这样便可有力地证明您与该企业之间确实存在着合法的劳动关系,同时也能明确指出该企业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您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金。接下来,您应当将这些准备好的证据材料及详细的仲裁申请递交至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这份申请中,您应明确阐述自己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这一请求的事实依据。通常来说,您有权要求该企业对过去未曾缴纳的社会保险进行补缴,并且有可能因此而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因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而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去赔偿
如遇有企业不为其雇员缴纳社会保险之情况,该名雇员有权请求用人单位对其相关社会保险进行补足;
若用人单位对此表示异议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此类情形下,相关雇员则可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继而获取对应的经济赔偿。
一般而言,经济赔偿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衡量依据,具体标准为,每服务满一年即享有一个月的正常工资待遇。
对于工作超过半年但不足整年的员工,将视为已服务了一整年;
反之,对于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仅能获得半个月的正常工资待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未能依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乃是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从行政角度来看,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勒令相关企业限时整改未足额缴纳的现状;如果企业在期限届满之后仍未有所改变的话,那么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利对其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还需对直接负责的高层管理者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实施罚金,金额范围在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此外,从民法的层面上说,员工完全可以依此情形要求企业进行补缴社保金的操作;假如由于此事而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那么企业还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更为重要的是,倘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幸遭受了工伤、疾病或者生育等情况,原本应该由社保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将由企业全权承担,这无疑将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总而言之,企业若是未能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必将面临众多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需整理劳动合同、工资单及工作证明等,证明与公司合法劳动关系及社保未缴情况。随后,携带证据及仲裁申请至劳动仲裁委,详述诉求及依据。可要求补缴社保并争取经济补偿,弥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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