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的紧急关头,通常有必要立即向警方报案的情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涉及到生命安全受威胁的事故,驾驶员或其他人士人身受到伤损;该次事件引发了重大财产损失,且各方对于损害赔偿金额的认定存在重大分歧;由于事故车辆的故障,导致其无法移动,严重影响了原本的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在事故中,有一方当事人被指控涉嫌饮酒或吸食违禁药物后驾车;在事故责任判定上存在显著的争议与不公;肇事者所使用的车辆未依法取得有效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离现场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二、什么情况下剥夺抚养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若身为父母却未能达到应有的水准,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被革除的。以下便是一些具体的例子及适用条件:首先,若父母存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犯、出售、遗弃、虐待以及施以暴力等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其次,当父母置未成年人于处于无人监管与照料的状态之中,从而使他们面临可能立即发生的生命威胁或者身体严重损伤等风险,并且经过教育依旧毫无悔改之意时;再者,若是父母故意拖延履行监护责任超过六个月,造成亲子间的分离,甚至令未成年人生活无所依靠时;另外,若父母自身有如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不良嗜好而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由于刑事责任等因素而不能亲自承担监护义务,但又不肯将监护工作部分乃至全部托付给其他人进行代理,进而使得未成年人均陷入困境或是重重险境中时;此外,若父母采取强迫、欺骗或利用方式,迫使未成年人为其提供街头乞讨服务,并经过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相关部门对此现象进行三次以上批评教育仍未得到有效改善,严重干扰了未成年人正常的生活与学习;最后,当父母积极唆使或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且情节严重,这也是可以被剥夺抚养权的核心内容之一。总的来说,只要存在如下七种特殊情况中的任何一项行为,父母对未成年的抚养权都可被依法剥夺。《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五条
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七)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什么情况下有追诉期的规定
追诉期,亦称为追诉时效,系按照相关法规所明确规定,对违法者进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通常情况下,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其追诉期应设定为五年;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介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罪犯,其追诉期则应设定为十年;对于法定最高刑罚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其追诉期则应设定为十五年;至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罪犯,其追诉期则应设定为二十年。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需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已受理事例之后,若违法者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外,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紧急交通事故中,应立即报警的情形有:生命安全受威胁、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且赔偿争议大;车辆故障阻塞交通;涉嫌酒驾或药驾;事故责任争议明显;无有效驾照或行驶证;肇事逃逸等。这些情况均关乎公共安全与责任认定,需警方及时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