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劳动者赔偿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10-03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当企业破产时,劳动者可以依据工龄获得经济补偿。根据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补偿;工作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补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月工资如果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补偿标准将按照三倍执行,且上限为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劳动者赔偿多少

一、企业破产劳动者赔偿多少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劳动者所享有的赔偿权益主要涵盖经济补偿这一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济补偿需按照劳动者在该企业中的实际工龄数来进行计算,即满一年便可享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助标准。然而,如果实际工龄超出六个月但未达一年,则将视为一整年的工龄进行计算;若实际工龄不足六个月,则仅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对于那些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而言,其所享受的经济补偿待遇将按照该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额度发放,并且整个经济补偿计发期限的上限为十二年。值得一提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破产劳动合同是否会自动解除

若企业宣告破产,则其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

在这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额应根据劳动者在该雇主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确定。

每满一年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需按月薪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作为补偿。

然而,如果员工在公司供职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时间,则相应的经济补给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对于那些仅服务了短短六个月的员工,用人单位也需要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上的抚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企业破产劳动者可以要经济补偿金幺

当企业宣告破产之际,劳动者往往有资格获取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依据我国现行法规政策的规定,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后,首要任务便是先偿还各种破产开支与共同利益产生的债务,然后再依据法律规定依次偿付员工的薪酬福利、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义务所要求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赔偿金。关于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准则,通常都是以劳动者在本公司服务的实际期限为基础,如果工作时间满一年则给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且未达到一年者,将按照一年计算;而对于服务期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只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取消或停止生效前12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倘若劳动者因自身行为不当引发劳动合同解除,就可能失去取得经济赔偿金的资格。

企业破产时,劳动者主要享有经济补偿。按实际工龄计算,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六个月补半个月。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发放,上限十二年。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破产劳动者赔偿多少
一键咨询
  • 157****1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1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2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0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2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4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企业破产有多少资金才可以破产
企业想要申请破产,不是说在哪一个资金范围以内,那么企业就可以申请破产,而是指企业满足了破产的条件,那么就可以申请破产。比如说企业的法人已经不能够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的时候,企业的资产已经没能力偿还债务。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房地产企业破产购房者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时候投资者若不幸遇到了房企破产,这时候该怎么办 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房屋未建成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5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企业搬迁如何赔偿劳动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期限够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够一年够六个月的,按照一年来计算,支付的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产企业破产后购房者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时候投资者若不幸遇到了房企破产,这时候该怎么办 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房屋未建成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5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地产企业破产购房者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入以来,房企倒闭、停工的消息不绝于耳。市场研究机构认为,当前楼市仍然明显,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仍暗藏风险,将有大量中小开发商被淘汰出局。在当前的楼市环境之下,房地产行业是否真的迎来一流倒闭潮? 房地产企业“破产”,购房者该怎么办? 有时候投资者若不幸遇到了房企破产,这时候该怎么办?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房屋未建成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房企破产有前兆 一般来讲,房企破产都会有以下这几个征兆: 一、工程进度极慢的楼盘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前肯定会到建筑工地上看工程进度,这时候就要注意了,如果发现工地上施工进度极慢,甚至出现停工状况的话,就要当心了,这很可能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这样的楼盘很可能会烂尾。 二、交付时间无限期延迟的楼盘 到了楼盘交付时间迟迟不交房,并却总是以近期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迟交房为借口,这样的楼盘很有可能是因为资金不足,无法完成交付手续,或是因为楼盘有质量问题,而无法通过验收。 三、小型房企定位偏差而滞销的楼盘 有的楼盘区位较偏,却定位于高端产品,主力户型面积大,总价也过高,并且还处于滞销状态,资金回笼慢,小型房企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 四、拖欠款项而维权频现的楼盘 还有一部分小型房企,经常发生拖欠款项导致维权现场频发,这样的楼盘购房者也要当心,因为很可能是房企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进而导致破产清算。
企业宣布破产,应该给劳动者补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 第五十六条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第 (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企业破产法[1]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享有的经济补偿金可与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同作为 第一顺序优先受偿,这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新施行的《破产法》明确将“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列入第一清偿顺序,充分体现了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破产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企业破产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房地产企业破产后,购房者应该如何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入以来,房企倒闭、停工的消息不绝于耳。市场研究机构认为,当前楼市仍然明显,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仍暗藏风险,将有大量中小开发商被淘汰出局。在当前的楼市环境之下,房地产行业是否真的迎来一流倒闭潮? 房地产企业“破产”,购房者该怎么办? 有时候投资者若不幸遇到了房企破产,这时候该怎么办?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房屋未建成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房企破产有前兆 一般来讲,房企破产都会有以下这几个征兆: 一、工程进度极慢的楼盘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前肯定会到建筑工地上看工程进度,这时候就要注意了,如果发现工地上施工进度极慢,甚至出现停工状况的话,就要当心了,这很可能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这样的楼盘很可能会烂尾。 二、交付时间无限期延迟的楼盘 到了楼盘交付时间迟迟不交房,并却总是以近期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迟交房为借口,这样的楼盘很有可能是因为资金不足,无法完成交付手续,或是因为楼盘有质量问题,而无法通过验收。 三、小型房企定位偏差而滞销的楼盘 有的楼盘区位较偏,却定位于高端产品,主力户型面积大,总价也过高,并且还处于滞销状态,资金回笼慢,小型房企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 四、拖欠款项而维权频现的楼盘 还有一部分小型房企,经常发生拖欠款项导致维权现场频发,这样的楼盘购房者也要当心,因为很可能是房企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进而导致破产清算。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破产法包括哪些企业
按照《企业破产法》中的规定,该部法律适用于企业法人,具体就涉及到了国有企业法人和非国有企业法人。与此同时,根据破产法第135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破产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 第五十六条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第 (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企业破产法[1]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享有的经济补偿金可与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同作为 第一顺序优先受偿,这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新施行的《破产法》明确将“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列入第一清偿顺序,充分体现了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费用大概多少?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费用是包括诉讼类型的费用的,还有就是对于债务人的财产来进行一个管理和分配的具体的费用,当然管理人员他们的工资也需要进行一个支付,所以总体的费用来说,他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主要还是诉讼费用根据诉讼标的计算。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朋友经营了一家小企业,但是现在要宣布破产,想问下企业破产清算 所有者权益什么时候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破产清算会计的主要内容与程序如下。
1、接管破产企业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书档案,设置新账,并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按破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再分类,结束旧账;
2、全面清查破产企业的财产、债务,确认计量破产资产和破产债务,编制清查后的资产负债表;
3、变现破产资产,记录变现价值和变现损益;
4、核算破产损益,包括清算费用、清算收益、清算损失等;
5、按法定顺序清偿破产债务,并分配剩余资产;
6、编制破产清算会计报表,结束清算工作。 根据《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清算组应设立23个会计科目,按其科目的性质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资产类科目,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款”、“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共11个科目。 第二类,负债表科目,包括“借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交款”和“应付债券”共9个科目。 第三类,清算损益类科目,包括“清算费用”、“土地转让收益”和“清算损益”共3个科目。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5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宣布破产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
第五十六条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第
(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企业破产法[1]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享有的经济补偿金可与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同作为
第一顺序优先受偿,这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新施行的《破产法》明确将“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列入第一清偿顺序,充分体现了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企业宣布破产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
第五十六条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第
(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企业破产法[1]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享有的经济补偿金可与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同作为
第一顺序优先受偿,这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新施行的《破产法》明确将“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列入第一清偿顺序,充分体现了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企业破产劳动者赔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