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基数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10-04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根据前面所说,要是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要根据前12个月的平均月薪来算,那要是月薪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补偿就按三倍的月平均工资来发,而且最长不超过12年。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让劳资双方的权益更平衡,保证补偿是合理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基数怎么确定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基数怎么确定

关于解除劳动合约之补偿金额的计算依据通常以劳动者在劳动合约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期间内所获得的平均月薪为基础进行衡量。

然而,若劳动者的月度工资水平高出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立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时,则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依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予以确定,且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什么时候给

1.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而言,员工在辞去职务之际,工资、押金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款项都需要一并进行结算。这个过程中,企业不可以任何形式随意对这些款项予以扣留或减少。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当劳动关系双方经过合法途径解除了或终止了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时,雇主有义务在此刻就将所有的劳动者工资全部结清,不得拖延。遵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约之时或终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得更为具体:在员工正式离开公司,用人单位应该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书,并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完成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障关系的转移手续。同时,员工也有义务按照双方曾经达成的契约,准时办理好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有必要向劳动者偿付经济补偿,那么就应该在工作交接完全完毕后才支付这笔款子。此外,用人单位对于之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要保管两年时间以供备查之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最高年限规定是多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原则上不可超过十二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若劳动者每月报酬高于用人单位所处的直辖市或设有区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依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计算,在此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上限仍为十二年。值得关注的是,若劳动者每月报酬并未超出上述标准,那么经济补偿金将不受十二年期限的局限性,应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每年一次,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标准来执行向劳动者支付的义务。

劳动合约解除补偿计算基于前12个月平均月薪。若月薪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补偿按三倍月平均工资计发,且最长不超过12年。此规定旨在平衡劳资双方权益,确保补偿合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基数怎么确定
一键咨询
  • 166****61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8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1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7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47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5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基数怎么确定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按照员工前一年的平均工资确定的,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到员工的工作年限,因为工作年限有几年补偿金就是几个月的工资,即使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但已经超过6个月的,也可以拿到一个月的工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终止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什么基数确定?
终止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应当根据该员工过去一年平均月工资作为基数计算,月工资是实发工资,不包括创造发明奖金等不计入劳动报酬的项目。如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三倍,则最高按照三倍工资执行。经济补偿金最多支持十二个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朋友在人力资源部工作,刚参加工作没有经验,现在问下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表在哪里找,基数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每年2月-5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基数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按实发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金计算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2、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一个月工资;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第 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第 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 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 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 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其实,将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职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只是法律规定,同时也符合《劳动法》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另外,根据劳动经济学的观点,不同收入水平的职工对于自身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是不一样的,高收入职工对于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较高,如果不能按照职工的实得收入计算其加班费,特别是加班收入严重偏低时,职工会认为他加班所得与闲暇价值相比明显“不值”,就会削减其加班意愿,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本来就需征得员工的同意。 二、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 20.92天。
怎么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第 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第 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 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 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 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其实,将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职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只是法律规定,同时也符合《劳动法》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另外,根据劳动经济学的观点,不同收入水平的职工对于自身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是不一样的,高收入职工对于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较高,如果不能按照职工的实得收入计算其加班费,特别是加班收入严重偏低时,职工会认为他加班所得与闲暇价值相比明显“不值”,就会削减其加班意愿,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本来就需征得员工的同意。 二、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 20.92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同解除基数在劳动合同中怎么确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怎样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第 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第 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 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 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 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其实,将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职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只是法律规定,同时也符合《劳动法》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另外,根据劳动经济学的观点,不同收入水平的职工对于自身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是不一样的,高收入职工对于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较高,如果不能按照职工的实得收入计算其加班费,特别是加班收入严重偏低时,职工会认为他加班所得与闲暇价值相比明显“不值”,就会削减其加班意愿,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本来就需征得员工的同意。 二、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 20.92天。
加班工资基数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第 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第 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 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 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 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其实,将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职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只是法律规定,同时也符合《劳动法》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另外,根据劳动经济学的观点,不同收入水平的职工对于自身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是不一样的,高收入职工对于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较高,如果不能按照职工的实得收入计算其加班费,特别是加班收入严重偏低时,职工会认为他加班所得与闲暇价值相比明显“不值”,就会削减其加班意愿,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本来就需征得员工的同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辞退补偿金的基数如何确定?
辞退补偿金的基数一般是是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中,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可以是协商一致后辞退,也可以是因劳动者存在过失而辞退,还可以是经济性裁员,无论是何种辞退,都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基数怎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