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时限届满之际,若果因雇主方不同意延续新约或者同时降低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款而致使劳动者无法接受并同意续签,则此时雇主方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将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决定,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况,将予以同等视为一周年计算;而未达到六个月的劳动者,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几年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所指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乃是雇主与职工双方共同商议并约定了集体结束时间之劳动合同。而在双方达成共识之际,可朝此方向缔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则明确阐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雇主和职工双方约定没有明确终止时刻之劳动合同类型。此外,第十五条规定,以实现特定工作使命为目标之劳动合同,系雇主与职工双方共同就某项具体工作的期限设定进行了相互确定。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则完全有可能缔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民法典》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怎么算
劳动合同期满之际,如若用人单位欲维持原有或进一步提升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以决定是否续订该合同,而劳动者对此表示拒绝,则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均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至于该项经济补偿,其金额主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便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标准。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期限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年,那么就按照一年来计算补偿;若是劳动者的工作期限不足六个月,则适用半个月的薪资为补偿标准。至于“月工资”的概念,则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此所提到的工资内容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类货币形式的收入。
劳动合同期满,雇主拒续或降低条件致劳动者不续签时,雇主须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龄计,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发半个月工资。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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