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腰椎压缩性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当出现脊柱椎体压缩性骨折的社保工伤,其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其次是康复过程中的支出费用如康复辅助器具费用,以及在恢复期间的护理费用,同时也包括因伤无法工作而产生的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收入损失,以及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若该事故导致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受到严重影响,那么还将获得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则需要依据受伤者的伤残程度、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其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水平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才能得出。一般而言,伤残等级越高,相应的赔偿金额也就越大。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腰椎压缩性骨折工伤一次性赔偿多少
依据国家标准规定,对于员工因为工伤导致身体残疾并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情形,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依照相应等级向其支付一笔性的伤残补助金。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
受偿员工的个人工资乘以27;
2.二级伤残:
相同条件下仅比上一级别少2个百分点,受偿员工的个人工资乘以25;
3.三级伤残:
同理,个人工资乘以23;
4.四级伤残:
再低两个百分点,个人工资乘以21;
5.五级伤残:
略低于四级伤残,个人工资乘以18;
6.六级伤残:
同样递减,个人工资乘以16;
7.七级伤残:
比六级伤残低了一个档次,个人工资乘以13;
8.八级伤残:
最后一档,个人工资乘以11;
9.九级伤残:
个人工资乘以9;
10.十级伤残:
个人工资乘以7。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1-4级伤残津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承担支付责任,若实际支付数额低于所在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该部分差额须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充。
而5-6级伤残津贴则需由用人单位在无法安排受偿员工进行正式工作时给予支付,然而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部分差额也应该由用人单位来填补。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资”的定义为员工在遭受工伤或患有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缴费工资。
如果员工的本人工资超出了统筹地区全体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那么就按这个统筹地区全体职工的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反之,如果员工的本人工资低于这个水平的60%,那就是按照这个统筹地区全体职工的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三、腰椎压缩性骨折能定伤残吗
对于腰椎压缩性骨折能否被评为伤残等级问题,这涉及到众多因素的综合评估。
评估的重要环节包括骨折的严重程度、治疗之后恢复情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身体功能受限程度等。
从司法法规的层面看,我们通常需要参照相关的伤残评定标准,例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样的权威文件。
假如骨折引发了显著的脊椎变形或者是神经受到损伤,进而影响到了个人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可能就达到了“造成残疾”的标准。
然而,具体的评判仍需依赖于专业的司法鉴定人员,由其根据详尽的病史记录、检测结果等多方信息加以综合分析。
因此,建议在伤情稳定、治疗阶段结束之后,尽早提出伤残鉴定请求。
脊柱椎体压缩性骨折的社保工伤赔偿涵盖医疗费、康复器具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重伤者还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额据伤残等级、治疗费及工资水平综合评估,伤残越重,赔偿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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