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应该提前多久告知员工

最新修订 | 2024-10-06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7人
专家导读 根据现行法规,劳动合同续签需要在原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这样双方就有足够的时间评估合作情况,详细讨论续签条款,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和持续发展。这个规定的目的是维护双方的权益,增强稳定性。如果没有按时通知,可能会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引发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续签应该提前多久告知员工

一、劳动合同续签应该提前多久告知员工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续签事宜应在原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到每位劳动者。此举不仅能够为劳资双方提供充足的时间来思考是否继续合作并就相关事项进行深入磋商,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与持续性。若未能提前通知而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则有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续签一般签几年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对劳动合约续期问题做出明确规限,因此,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周期长度,原则上取决于雇主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共同协商与协议。在正常情况下,雇主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商定是否续签以及续签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例如固定期限性质的劳动合同抑或是无固定期限性质的劳动合同。

然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即便劳动者并不主动要求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也必须考虑与其签署无固定期限性质的劳动合同。举例来说,当劳动者在同一家雇主公司的工作年限达到或超过十年时,其中包括了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工作期间也达到了十年并且距离合法退休年龄还差十年以上。而且,如果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在此过程中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况,那么,在续签劳动合同时,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有权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而言,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的终止方式。首先,固定期限性质的劳动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指企业与劳动者事先约定好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而无固定期限性质的劳动合同则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及劳动者拥有充分自由进行协商,以确定他们所希望签署的劳动合同类型。不过,如果满足以下三个特殊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即从确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到不终止劳动关系所需的结束期限(相当于倒推计算)为止的总天数达到或超过一年但企业未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话,就等同于雇主企业认为自身已经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性质的劳动合同:

条件一:如果劳动者在相同的雇主企业里连续工作达到了十年。

条件二:如果劳动者在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雇主企业曾经连续工作了十年,但同时距离其法定退休年龄尚短的十年以内。

条件三:如果雇主企业已经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类型的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观察到劳动者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范的行为,他们可以选择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尽管如此,企业按照相应法规仍需承担不成为无固定期限性质的劳动合同中的一方的后果——自应当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天起计算,企业须每年向劳动者多发一份月收入作为无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依据我囯现行相关律法规定,劳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时,除非雇主能够维系或提升原劳动合同所约定之条件以达成续签,而劳动者对此持有异议,否则雇主需向劳动者给予相应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该公司服务的年资来确定,每满一年则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作报酬的标准费用。对于服务时间在六个月至一年之间的劳动者,将按照一年来计算其应得的经济补偿费用;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只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作报酬的标准费用。至于“月工资”的概念,它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的前十二个月内所得的平均薪酬。此处所提及的工资,不仅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这样的常规薪酬方式,还包括了各类奖金、津贴以及补贴等形式的货币收益。

依据现行法规,劳动合同续签需于原合同期满前一月书面告知员工,确保双方有足够时间评估合作并详细商讨续签条款,促进劳动关系平稳过渡与持续。此规定旨在维护双方权益,增强稳定性。未按时通知可能侵害劳动者权益,诱发劳动纠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续签应该提前多久告知员工
一键咨询
  • 138****1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0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0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0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3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合同到期提前告知书是否需要提前告知?
对于公司不续签的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是提前一个月进行告知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那么会有一定的相关赔偿,今天我们就一起讲述一下合同到期提前告知书是否需要提前告知?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公司提前解除合同,是需要提前告知对方的。相信我们看下面的文章。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多久告知?
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30天告知,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要履行一个程序方面的义务。具体的程序方面义务在时间方面的限制的话,就是30天试用期是提前三天通知。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暂住证提前多久续办
[律师回复] 对于暂住证提前多久续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续办居住证一般提前一个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2、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3、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4、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被告应该多久提出反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应该什么时候提出反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本案中,您的公司作为被告,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提起反诉请求。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反诉,是被告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它是被告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反诉是针对本诉提出的。提起本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同时提起反诉也是有条件的,其条件是:
(1)反诉必须针对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
(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提起。
(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本诉之后至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连。
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吞并本诉,使本诉失去作用,这样会使原告的失去实际意义。本诉与反诉之间的事实必须有牵连,如果两种事实没有牵连,如原告,请求确认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又要求原告,必须偿还欠款。这两问题没有联系,被告提出还债问题不是反诉,如有必要,应另案。除了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中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外,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也有权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被告应当多久提出反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本案中,您的公司作为被告,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提起反诉请求。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反诉,是被告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它是被告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反诉是针对本诉提出的。提起本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同时提起反诉也是有条件的,其条件是: (1)反诉必须针对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 (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提起。 (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本诉之后至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连。 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吞并本诉,使本诉失去作用,这样会使原告的失去实际意义。本诉与反诉之间的事实必须有牵连,如果两种事实没有牵连,如原告,请求确认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又要求原告,必须偿还欠款。这两问题没有联系,被告提出还债问题不是反诉,如有必要,应另案。除了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中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外,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也有权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辞退员工提前多少天告知?
公司辞退员工提前30天告知,主要就是因为公司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第40条,当中明确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下,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负责的话是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办理冻冻手续是提前多久办理,还是提前多久
[律师回复] 根据居住证暂行管理条例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续办材料:
1、填写完整的居住证申领表。(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应当在一年以上,且申报期距合同终止期至少6个月以上。)(验原件)
3、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权证;租住居住的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提供亲友户口簿或产权证及其书面证明、以及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验原件)。
4、如聘用单位改变,需提供新单位的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
5、提供上一年度的个人缴税税单或社保证明(加盖公章)。(验原件)
6、其他相关材料(居住证复印件;大专学历需另提供近期收入证明)。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7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员工提前一天提辞职怎么写辞职报告
[律师回复]  员工辞职报告范文尊敬的领导,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我们公司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公司。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此致敬礼申请人: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来到公司也已经两个多月了,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尽快离开公司,并渴望有新人尽快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苦恼,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损失,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认真的思考。但是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发展的长久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提前告知?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告知,并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实时,劳动者无过错的还要支付其额外的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在办理离职期间应做好工作交接、资料档案组织关系的转移、公司财物的上交以及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员工离职提成多久能到账
[律师回复] 【案情】戴某在本市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07年6月公司通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戴某在办理手续时提出5月、6月均有相关的销售业绩,要求公司支付2007年5月、6月的销售提成款,公司则表示,销售款尚未到账,所以,个人的提成无法支付。什么时候款项到账,什么时候付款。如付款时员工已离开公司的,就无法兑现。戴某与单位协商未果后,将公司告上仲裁庭。【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员工离开了公司,未到账的销售提成是否应当支付销售提成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除了基本工资外,约定的额外奖励性工资。其领取的比例和条件往往是通过双方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惯例来实施的。劳动者在诸如此类的争议中,其缔约能力和举证能力是相对较弱的,其合法权益往往受到侵害。本案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约定了个人提成的先决条件,现在公司与戴某解除了劳动关系,使戴某无法以公司员工的身份追讨业务运费,故销售款未实际到账的责任不在戴某。戴某离职原因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所以戴某追讨业务款的工作被迫停止,无法领取销售提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结清工资。公司以员工离职为由不支付这笔款项,让个人承担这样的损失显然是不合理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试用期辞职需提前几天告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为什么员工辞职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而公司辞退员工不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
[律师回复] 按你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员工要辞职,是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如果想辞退员工,一般情况也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如果想马上辞退员工,如果员工没有过错的话,公司是要在正常的工资发放的前提下,还要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续签应该提前多久告知员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