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的罚款归谁

最新修订 |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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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处理集资诈骗案时,被判有罪的人一般都得交罚金。罚金是法律规定的制裁手段,就跟鞭子一样,能狠抽违法犯罪行为,把违法犯罪的人教训得服服帖帖的。而且,罚金还能把违法犯罪人收的钱,转到国家财政,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推动社会进步等,让社会变得更好。所以,罚金这招可厉害了,既能惩罚坏人,又能让社会更美好!
集资诈骗罪的罚款归谁

一、集资诈骗罪的罚款归谁

在处理集资诈骗罪案件中,被判定有罪者通常需要承担罚金责任。

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制裁措施,罚金旨在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通过将所收取的罚金收入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公共事业建设、推动社会进步等领域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集资诈骗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特指以非法占有所图,采取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数额达到法定标准且情节严重者的刑事犯罪行为。

在此基础上,针对本罪的相关量刑标准予以详细说明:

(一)当自然人所实施的集资诈骗行为涉及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法人达到集资诈骗规模的数额指标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方可定义为“数额较大”,从而应当依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且处以相应罚金。

(二)若集资诈骗行为给自然人带来的损失超过30万元人民币,以及法人超过集资诈骗规模的15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则可认定为“数额巨大”,处罚依据为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需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

(三)当集资诈骗行为给自然人带来的损失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亦或法人达到集资诈骗规模的数额指标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便已构成“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此时,应给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另加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措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集资诈骗罪律师费用谁来支付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涉及到集资诈骗罪的司法程序中,律师费用通常由委托人承担。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律师费用支付的责任方则未必如此。比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满足了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条件,法律援助署将指派律师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这样就不需要当事人自身来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通常情况下,律师费用是由雇佣律师的一方负责支付的。委托人与律师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共同确定合理的律师费用收取方式以及金额,其中较为普遍的收费形式包括按照各个阶段(例如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分别计算费用,或者按照整个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计费等方法。因此,对于任何委托人来说,在决定聘请律师之前,都应该对相关的收费标准以及所能得到的服务内容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并与律师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总的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集资诈骗案中的律师费用支付责任方主要取决于聘请律师的一方。

在处理集资诈骗罪案件中,被判定有罪者通常需要承担罚金责任。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制裁措施,罚金旨在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通过将所收取的罚金收入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公共事业建设、推动社会进步等领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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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察行为人履行集资合同的能力和诚意。一般而言,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当事人,对集资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客观上有完全履行能力或部分履行能力,且在主观上有履行的诚意并作了一定的努力;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根本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也不会为合同的履行作任何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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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集资诈骗是违法的,利用人们的贪欲,通常设立各种声称高回报低风险的钓鱼网站对没有防范一时的人进行诈骗。一旦收到了别人的投资就圈钱跑路,可一旦被抓到就是要坐牢的,按照刑法处罚。那如果集资诈骗全数归还能够减刑吗集资诈骗全数归还能减刑吗从行为人的目的、集资方法、履行合同的诚意以及违约后的态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不过全数归还是代表一定的诚意,应该是可以减刑的。
一、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方面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自然其在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中,是通过行为人预先的利弊权衡与理性计算后付诸实施的,而不是凭一时冲动发生的犯罪。即当其在面临多种行为选择时,在选择是否实施犯罪行为时犯罪主体会思考、会计算,对各种行为的成本与收益作理性的比较和分析,并且按照对自身资源的最优化的原则行事。只有当集资诈骗行为人认为预期犯罪收益大于犯罪成本,能够产生犯罪效益时,才会考虑实施犯罪行为。司法实践中,集资诈骗行为与一般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尤其是与集资经济合同纠纷)之间的界限有时往往容易混淆。区分的关键是要进行认真的综合考察:
(1)考察行为人的目的,即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无论是否发生集资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签订集资合同时,主观上均不存在无偿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或目的;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在主观上有占有他人集资款或物的故意,其与他人签订集资合同并不是为了履行合同,而只是作为一种诈骗的手段,因为在签订集资合同时,行为人已经具有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考察行为人集资的方法,即考察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欺骗的方法。一般来说,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并不需要采用欺骗的方法,也不会用欺骗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集资目的;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必须使用欺骗的方法,使人上当,从而达到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3)考察行为人履行集资合同的能力和诚意。一般而言,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当事人,对集资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客观上有完全履行能力或部分履行能力,且在主观上有履行的诚意并作了一定的努力;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根本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也不会为合同的履行作任何努力。
(4)考察行为人违约后的态度。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的当事人,在违约后不会故意逃避责任;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必然会采取潜逃抵赖等方法进行逃避,使投资者无法追回。
二、集资诈骗数额如何计算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三、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总的来说,预防集资诈骗最重要的还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多看看相关的诈骗案例,就能够防范集资诈骗。集资诈骗全数归还是一个很有诚意的悔改行为,会按照你的诈骗的情节严重以及造成的后果影响来决定减不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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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与集资诈骗谁重呢?
从量刑标准上面看,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的最高刑期都是无期徒刑,但是从量刑起点看,集资诈骗的处罚更重一些。《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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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老人去世后集体土地归谁,村委会还是子女
[律师回复]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如果的老人单独的承包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的。如果是家庭承包土地,在没有到承包期限前提,可以有家庭其他成员,办理继承,继续承包使用土地,前提是,继承者也需要是本村户籍。外地和外村户籍,不能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前两项规定的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由农户成员共同推选。其他方式的土地承包为个人或单位的承包。土地承包方代表是个人或单位承包的法人代表。该土地承包个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其法定继承人为承包方代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条规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是个人承包经营。农户家庭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方,农户家庭的户主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农户家庭的户主代表家庭同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土地承包关系后,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土地承包家庭中的一员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云南省实施办法》
第二章
第十五条
第三款: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为承包方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而收回其原承包地:死亡、失踪的。这次确权不是调整承包地,更不是打乱重分,仍按生不补、死不退的原则,原户主已死亡,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应更换承包土地共有人进行登记。但属于原户主单独居住无配偶子女已死亡的,其承包地应交回集体处理。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所收回土地纳入集体机动地管理。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老人去世后,集体土地归谁,是村委会还是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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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规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是个人承包经营。农户家庭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方,农户家庭的户主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农户家庭的户主代表家庭同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土地承包关系后,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土地承包家庭中的一员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云南省实施办法》
第二章
第十五条
第三款: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为承包方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而收回其原承包地:死亡、失踪的。这次确权不是调整承包地,更不是打乱重分,仍按生不补、死不退的原则,原户主已死亡,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应更换承包土地共有人进行登记。但属于原户主单独居住无配偶子女已死亡的,其承包地应交回集体处理。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所收回土地纳入集体机动地管理。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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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归谁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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