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三个条件是指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0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合同诈骗行为需要同时具备三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目的,即不想还钱或者根本就没有还钱的打算。其次,行为人需要在签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欺骗手段,比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最后,诈骗金额要达到法定的标准,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不一样。其中,“非法占有目的”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完全不打算还钱,二是虽然有还钱的意愿,但根本没有还钱的能力。至于“欺骗行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虚构主体资格、冒充他人身份、提供虚假担保等。“骗取金额达到法定门槛”则因地区而异。
合同诈骗罪三个条件是指哪些

一、合同诈骗罪三个条件是指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三个关键要素分别是:(1)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2)在签署和履行合同环节上实施了欺骗性的行为;

以及(3)骗取金额达到了法定的门槛。

其中,“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具体表现为根本缺乏真诚履行合同的意向或是实际履行合同能力。

至于在签署和履行合同时的欺骗行为,其形式五花八门,例如虚构主体资格、冒充他人身份或提供不实的担保等等。

而关于“骗取金额达到法定门槛”,则因地域差异而存在各自的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区别是怎么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不同于普通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所侵害的法益既有财产权,也包括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的合同法规管体系。

再者,从各方面来看,诈骗罪只能归结为对公共和私人财产权利的侵犯,属于典型的单一客体犯罪

然而,合同诈骗罪却不仅损害了财产权,同时也毁坏了有序而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以及严谨、严密的国家合同监管制度,侵蚀的乃是更为复杂多元的法益。

精确地诠释这个问题的答案,即是我们为何将诈骗罪定义为财产犯罪的组成部分,而将合同诈骗规定为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依据。

其次,在分析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各自特点时,我们可以看到它们在客观现象方面存在着显著区别。

诈骗罪的核心表现通常为实施欺诈,致使受害方误判实际情况,从而产生错误的认识并最终交出其合法财产。

但是,诈骗犯罪的方式多样丰富,并不仅仅局限于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实践阶段;

相较之下,合同诈骗罪则鲜活地呈现了在签订、履行合同整个流程过程中,凭借虚拟现实构建出的事实,借由隐瞒真相等手法,从合同的另一方攫取财物的恶劣行为。

因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手段主要限定于利用宝贵的合同资源进行诈骗,换句话说,即是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层面上,通过这种名为交易实则欺诈的手段来窃取公众或私人财产。

最后,我们要把握住识别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关键点在于:

欺诈行为是否充分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带有不法目的的合同形式骗取公众或私人财产或财产性权益。

简而言之,关键就在于区分这两种犯罪能否借助合同资源来获得非法的财富。

对于那些能够准确理解何谓“合同”者来说,这两者间的区别便显得格外清晰明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量刑律师费由谁支付

在涉及合同诈骗罪判刑方面的法律事务中,关于律师费的收取习惯上往往采用委托人为唯一主体负责支付的模式。然而,有时候出于特定的考虑(例如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已明确列明了律师费的承担机制),或者由于法律的特殊规范及法院的最终判决,也有可能导致败诉方需承担部分甚至全部的律师费。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实际的责任分担方式将依据每起事件的独特情况、相关协议条款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而定。因此,若您正面临类似的问题,强烈建议您在正式聘请律师之前,务必与他们就费用承担事宜展开深入且详尽的讨论,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合同,以便于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诈骗罪的三个关键要素分别是:(1)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2)在签署和履行合同环节上实施了欺骗性的行为;以及(3)骗取金额达到了法定的门槛。其中,“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具体表现为根本缺乏真诚履行合同的意向或是实际履行合同能力。至于在签署和履行合同时的欺骗行为,其形式五花八门,例如虚构主体资格、冒充他人身份或提供不实的担保等等。而关于“骗取金额达到法定门槛”,则因地域差异而存在各自的规定标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诈骗罪三个条件是指哪些
一键咨询
  • 150****3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7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4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2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75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7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3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沭阳156****825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513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4****805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合同诈骗立案的三个条件
合同诈骗案件立案需满足三项条件: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达5000-2万元;单位诈骗财物达5-20万元;涉及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 构成要件包括侵犯经济合同管理和财产权、签订执行合同中欺骗手段获取财物、自然人或单位均可为犯罪主体、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同诈骗罪三个条件怎么判
合同诈骗的关键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在合同期内是否有欺诈行为导致对方受损、诈骗金额是否达标。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量刑:诈骗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是指合同诈骗
[律师回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构成诈骗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构成诈骗罪的三个必备要素1.针对符合立案金额较高标准的诈骗案件,其触发额划定为三千元人民币;2.若个人以欺诈手段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失,且涉及金额在三千元至两万元之间,即会被立案处理;3.倘若机构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责任者以所在单位之名实施诈骗行为,且诈骗所得悉数归属单位所有,那么,此类案件的立案金额将设定于五万元至二十万元区间内。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欺诈和胁迫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欺诈和胁迫是指什么
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亲友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二、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能否撤销
以欺诈迫手段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主要有以下理由:
1、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欺诈和胁迫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只有当事人最清楚,是否真实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尊重他自己的意愿。
2、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产生了和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据真实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微小,而对方履行合同是自己所期待的,因而愿意让合同继续履行,来保护自己的即得利益。
3、维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这种合同的撤销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如果一方将其因欺诈、胁迫手段所取得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系善意取得,那么受欺诈、胁迫人不得以合同搬用来对抗善意第三人。
4、有利于鼓励交易,将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的合同,意味着受害人根据自身利益既可以申请撤销,也可以维护合同的效力.有一部分合同继续有效,继续履行,就会增加交易,增加社会财富。
三、胁迫与欺诈的区别有哪些
胁迫与欺诈均为故意的行为,但二者有存在区别:
1、受胁迫者是出于恐惧而被迫订立合同;而受欺诈者表面上是自愿订立合同。
2、受胁迫的内容不可能构成合同的条款;而受欺诈的内容则相反。
3、胁迫只能是积极的行为;而欺诈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以是消极的行为。
4、胁迫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而欺诈则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0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诈骗罪缓刑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诈骗罪缓刑是指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诈骗罪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法,诈骗罪是属于一般的公诉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缓刑的条件的,人民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可以考虑对当事人适用缓刑的。
缓刑的考验期: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
另一种是
第二审人民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
第一审人民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判缓刑要注意什么
①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行法定原则。
②对被告人暂不处于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
③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④考察监管程序规范。对暂缓量刑人员的监管考察,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采用暂缓量刑制度,能够真实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避免现行缓执行制度存在的弊端,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诈骗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诈骗罪立案须满足三大条件:1.有犯罪事实,即涉案行为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且犯罪事实必须客观存在;2.需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应受刑罚处罚,若无需追究则不应立案;3.属于管辖范围,公安机构仅能对法律明确规定的案件行使管辖权,超出范围的不得立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诈骗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诈骗案件立案需满足: 犯罪事实客观存在,违反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需承担刑事责任,不符免责条件;案件需属公安纪监部门管辖范围。 无犯罪事实、免责或超范围情况,则不予立案。 例如,无责任能力者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公益行为及未达盗窃立案标准的案件,均无法立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诈骗交易账户是指谁的 ?
[律师回复] 所谓执行对象就是指生效的执行根据所确定的,并由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所指向的目标,即执行客体。这种对象首先是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为基础的,如退还罚款。其次是由申请人所申请提出的要求所制约的。 行政诉讼执行的对象有时是特定的,如退还所扣车辆,这是不能以其他物体代替的;而有些对象则是不特定的,如划拨款项等。 执行的对象大致分有三类:物、行为和人身。 强制执行的对象的执行方式 强制执行,即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通常手段和方式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 行政案件执行对象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执行的对象有时是特定的,如退还所扣车辆,这是不能以其他物体代替的;而有些对象则是不特定的,如划拨款项等。执行对象大致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人身。 包括财物和其他物件。如缴纳税款、退还证件、票据等。物又有特定物和不特定物之分,财产又有动产与不动产之分,有些执行措施是对不动产适用,有些则是对动产适用。所以,明确物之属性与类别是很重要的。 作为执行对象之一的行为,是以实施特殊行为为完成执行义务的。这些特定行为原属裁判所确定的作为行为,本应由义务人自动履行,由于其拒不履行而引起强制执行,其所执行的对象就是该特定行为。如强制服兵役、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等。 在民事诉讼中是无人身作为执行的对象的,人身作为执行对象是行政诉讼执行制度的特殊所在。如果一个公民被处以劳动教养,该公民起诉并经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在诉讼判决中该公民败诉,应收入劳动教养场所,而该公民又不自动前往,则由行政机关强制收押予以教养。这里,作为执行对象显然是该公民的人身而不是别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合同诈骗罪三个条件是指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