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终止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会遭受到拘留措施,须根据特定情形予以分析与研判。
如果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新的犯罪证据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所设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等情形,那么当事人仍然有可能面临被拘留的境地。
然而,若是经过深入调查和审理,确定该案件的犯罪事实并不存在,亦或是其行为性质极其轻微,没有造成重大社会危害性,在合理判定后确定其行为并不能构成犯罪的,解除取保候审后通常将不再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其实施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为了准确理解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与条件,我们需要深入探究取保候审制度的实质含义、实施目的及其真正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制定的各项规定,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共有五大刑事诉讼程序性强制措施可供选用,这些强制措施涵盖了拘传、监视居住及取保候审等多种方式,同时也包含了拘留以及逮捕等其他诉讼程序。从表面上看,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性强制措施得以确定,同时实施永久性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其主要职责便是在一定程度上以及特定时间范围内,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实行临时限制,从而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有序推进。由此引出的结论就是,一旦刑事诉讼已经圆满结束或无必要继续进行,那么取保候审制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自然应予以解除,这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范畴:首先是,取保候审的期限已达上限且侦查机关未能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部门进行审查起诉;其次,侦查工作全部竣工后,侦查机关依法作出不再将案件提交给检察机构审查起诉的决定;再者,经过严格审查,人民检察院给出不起诉的判决;最后,在正式审判环节,人民法院作出无罪裁决。尽管取保候审并非正式刑罚,却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构成了限制,在大部分公众心目中仍被视为不利于个人声誉的因素。因此,当出现上述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形时,都应当立即终止取保候审。若司法机关在此种情况下理应解除束缚而未能履行职责,当事人有权向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部门提出解封申请。总的来说,我相信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我们所提供的指导会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感谢您的阅读并期待为您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律师办理吗
撤销或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可由律师代为办理。取保候审乃一项涉及到刑事诉讼的法律强制性措施,当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之时方可予以撤销或解除。在此期间,律师将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精心筹备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并向负责批准执行取保候审之机构提交相应申请,同时详细陈述撤销或解除此措施的原因以及法律依据。例如,若案情调查已经全面结束,确认被执行取保候审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乃至申请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已然届满等等情况。但值得关注的是,撤销或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能否得到批准实行,会受到事例本身具体情节及相关司法机构审查结果的影响。律师将会协同自身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各项法益。
终止取保候审后是否拘留,需视具体情况分析。若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证据或违法,可能被拘留。反之,若经查实无犯罪事实或行为轻微,未造成重大危害,一般不再实施拘留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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