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公安局如认为某名已被拘留之人员需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满后的三日内呈递请示,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复。
然而在特定情形之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可予以适度延长,最多可达一日至四日。
针对一些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公安局向人民检察院请求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需在接到公安局关于批准逮捕与否的请求文件后的七日内作出最终决策,即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
若人民检察院经审理最终决定不予批准逮捕,那么公安局必须在收到该通知后即时将被拘留者释放,并将实际执行情况向人民检察院反馈报告。
如果需要进一步侦查案件,且符合以保证人和监视居住的方式处置的情况,依照法律程序,可以依法采取措施将其变更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设定为十四日,自被监管者进入看守所以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相关机构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而检察院的审核期限则设定为七日,此时间亦包含在这十四日内。若经核实判断批准逮捕,否则将其释放或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进行调整。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限设定为三十七天,同样,检察院的审核期限也设定为七日。在此期限内,侦查机关需要向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申请,若经核实判断批准逮捕,否则将其释放或进行强制措施的调整。
在公安机关实际执行拘留行动中,必须派员出示拘留证明书,并且要求被拘留者在拘留证明书上签字及按指纹。倘若被拘留者抗拒拘留,执法人员有权依法采用必要的强制措施,包括使用戒具等手段。待拘留行为结束后,除非存在干扰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等特殊情况外,决定拘留的相关机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或其所属单位拘留原因以及具体监管场所。
当公安机关在异地实施拘留行动时,必须事先通知被拘留者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而后者亦应尽责予以配合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最重的后果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法律强制手段,并非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终极惩罚。如若在后续侦查阶段查明案情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足,犯罪嫌疑人将面临逮捕、起诉,进而经过法院审理以确认其有罪及量刑判决的司法流程。然而,刑事拘留可能导致的极端司法制裁包含终身监禁乃至死刑,具体情况则由所涉及的罪名及其行为的恶劣程度来决定。举例来说,诸如故意杀人这样的重罪,倘若情节极其恶劣,便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被刑事拘留并不代表着一定会被判定有罪并接受相应刑罚。在紧张的侦查过程中,如若发现涉案人员并未实施犯罪行为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未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时,有时可能会考虑撤销该事件,从而中止刑事追诉程序。
我国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最长37日。公安局需在拘留期满后3日内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至1至4日,重大犯罪嫌疑者可延至30日。人民检察院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若不批准,公安局须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报告,符合条件的可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