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违约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10-12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22人
专家导读 在商品房逾期交付的情况下,如果卖家在买方催告后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交房义务,虽然不能解除合同,但买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相反,如果卖家逾期仍不履行且没有充分理由,买方有权根据合同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卖方赔偿所有相关经济损失。
延期交房违约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延期交房违约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关于商品房逾期交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问题,我们认为其应有明确的界定标准。

具体来说,若卖方在买方的催促下,能够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尽速履约,那么买方将无法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关系,但可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然而,如果卖方在经过买方的催促后,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来解释其行为,那么买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解除该合同关系,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由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当事人对于一方在违反约定义务时需按照违约情形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亦或是确立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均可自由协商达成协议。

期房交付延迟影响而获得的违约金金额应根据双方在合同中有关条款的具体约定来核算。

倘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未能充分覆盖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依照申请对违约金进行相应上调。

同时,倘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以至于超过了实际损失,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申述者的请求加以适度调整。

对于已经针对逾期违约行为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负有继续履行其债务的责任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三、延期交房违约金协商不成怎么办

若针对延期交付房屋引发的违约金问题无法通过友好协商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首要之举便是根据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确立的相关规定,选择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促使开发商履行其违约的法律责任,按照事先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向您赔付相应款项。在整个法律诉讼的过程当中,您需要备妥充足的相关证据佐证自己的主张,例如购房合同原件、开发商关于延期交付房屋的正式通告以及涉及到实质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文件等等,以便于法官能够准确地理解事实情况并作出公正判决。除此之外,您还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条件是您所签定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仲裁条款或是双方已事后来就仲裁事项达成了共识。然而请注意,无论是法律诉讼亦或仲裁程序都会牵涉到一定较为繁琐的流程和可能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行动之前,务必尽早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审慎衡量各种利弊得失,以期能够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商品房逾期交付问题上,若卖家在买方催告后能在合理时限内完成交房义务,虽不能解除合同,但买方可索赔损失。反之,若卖家逾期仍不履行且无充足理由,买方则有权依据合同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卖方赔偿所有相关经济损失。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延期交房违约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1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5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2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4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5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6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80****651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972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84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最高法院将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违约方,但是笔者也关注到最高法院的其他判决同样存在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守约方或者直接对违约金调整的情形(见文末延伸阅读部分)。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期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回复] 013版《清单计价规范》9.11.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7.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17.3.2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当发生职业伤害事故后,有些企业为了逃避工伤保险责任,会毁掉有关劳动关系的证明,并极力否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从而造成受害者因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而遭遇索赔困境的情况时有发生。有很多受伤职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在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时,拿不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大多数劳动保障部门在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上要以劳动合同为证明才肯受理,这将直接影响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以及确认工伤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要追索劳动权益,证明劳动关系是必要的,但若要求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举证,显然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到底应该由谁来证明劳动关系呢?企业(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的证明负有举证责任,这是由工伤认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所决定的。工伤认定坚持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非常合理和必要的。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对一般的诉讼是适合的;但是,在工伤认定中则不适合。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单位处于管理者的位置,职工对单位具有依附性和从属性。许多人的文书、文件是由用人单位拟定并掌管的,如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而工伤认定中的纠纷,往往涉及到这些材料的举证。如果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那么职工个人的许多主张都难以得到充分的证明,这会导致职工工伤权益受损。因此,为了保护职工作为弱势者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工伤认定时,必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是用人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达到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目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工伤的待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承担;相反,用人单位的职工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工伤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条例的标准进行赔偿。因此,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一些企业,特别是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为了逃避工伤赔偿责任,会极力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用人单位(企业)承担举证责任是必要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5项认定劳动关系凭证的方法: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的
(1)
(3)
(4)项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其他由劳动者举证,五项只要提供其中一项都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些规定,充分说明了企业(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认定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举证义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违约方请求减少过高的违约金时,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违约方承担证明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守约方没有举证证明约定违约金合理性的义务。关于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如何承担合同无效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呢
[律师回复] 合同无效的事由有五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怎么承担合同无效举证责任?
以欺诈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就以下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如把赝品说成是真迹,把劣质品说成是优等品等),或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有义务以行为或语言告知产品的瑕疵却不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相对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以胁迫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负举证责任的要件事实有:有实施压力的胁迫行为,如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之行为;胁迫行为须是非法的;有胁迫的故意;相对人因胁迫而产生恐惧,因恐惧而订立了合同。
以恶意串通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就以下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欠缺效果意思,即表示行为与内心真实意思不一致;非真意表示系与相对人通谋实施;行为人有主观上的恶意,即明知或应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一种内容违法的虚假行为,又称伪装行为。当事人以行为虚假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应当证明的要件事实是:行为人故意表现出来的形式或故意实施的行为并非其真正要达到的目的,而只是借助合法的合同外表达到非法的目的。
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应当就订约目的、合同内容和形式违反民法中的强行性规范或者其他部门法中的禁止性规范等事实负举证责任。比如证明对方通过订立合同,从事诈骗、行贿等触犯刑律的行为,或者有偷税、漏税、逃汇、套汇等违反税收征管、外汇管理的情形。
二、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合同法》中对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就此产生争议的时候,依据不同情形主张合同无效的,当事人承担的举证责任不同。不过,在民事诉讼中,坚持的都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并非绝对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受害人提供了一系列间接证据证明加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时候,采用“证据推定”原则 进行判断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特殊的保护措施。根据证据规则,“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 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那么,如果受害人确实难以举证一瞬间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之时,根 据原告举出的“被告当时在现场”、“陪同原告一起去医院”、“拿钱给原告家属进行治疗”等一系列相关证据,将“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 也是合乎情理的。在被告无法证明自己未实施加害行为的情形下,在判决书中详细说明了证据推定的过程,从而判决被告人按照公平原则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是合适的。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纠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输入的血液是否合格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血液不合格、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机构对以下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6、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违约金过高应由谁举证?
在违约方请求减少过高的违约金时,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违约方承担证明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守约方没有举证证明约定违约金合理性的义务。关于违约金过高应由谁举证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人身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人身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由谁承担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原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根据不同的伤害程度和结果,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1)证明被告确系侵害人或承担民事责任人的证据。
(2)证明侵害行为实施过程的证据,包括起因、时间、地点、导致伤害的方式和方法等证据。
(3)证明损害结果的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法医鉴定、转诊手续、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
(4)证明因人身受到伤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包括医疗费、就医交通费、就医住宿费、补救性残疾用具费、丧葬费等有关费用单据。
(5)证明确需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转院到外地就医期间生活补助费和依靠受害人抚养的人及所需费用等证据。
(6)证明名誉、姓名、名称、肖像、荣誉等精神性人格权和生命权、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受到侵害造成精神损害的证据,包括侵害人的侵害方式、侵害场合、损害程度和后果等证据。
(7)证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的证据,包括产品销售者出具的发票、产品的名称、说明书、合格证书、损害后果等证据。
(8)证明医疗事故赔偿或医疗差错赔偿的证据,包括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病历、用药处方等证据。
(9)证明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包括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责任认定书、伤残评定书等证据。
(10)能够证明造成伤害事实和后果或人民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二、下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案件。
(2)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
(3)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案件。
(4)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
(5)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致人损害的案件。
(6)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案件。
(7)监护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
(8)有关法律规定由侵害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案件。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0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重婚罪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重婚罪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也就是重婚犯罪中的受害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在向法院发起刑事自诉的同时,提供对方重婚的证据。当然,在收集证据存在困难情况下,也可以提出法院协助收集重婚证据。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伤索赔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纠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输入的血液是否合格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血液不合格、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机构对以下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6、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0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加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除此之外的劳动争议案件,仍然适用民事诉讼的基本举证原则,也即“谁主张、谁举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延期交房违约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