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提起房产纠纷要多少钱
关于房地产所有权争议的诉讼费用标准是依照争议对象价值的大小而定,并非固定不变。
具体而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明确指出,案件受理费应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值,按照以下所列标准逐级递增缴纳:(一)有关财产争议之案件,依申索总额或价格从每件收费50元起计算,而后向上逐级按特定比率逐步递增;
1、若诉讼标的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者,每件收取50元人民币;
2、若诉讼标的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者,则需按照2.5%的比率进行缴纳;
3、若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者,则需按照2%的比率进行缴纳;
4、若诉讼标的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者,则需按照1.5%的比率进行缴纳;
5、若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者,则需按照1%的比率进行缴纳;
6、若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者,则需按照0.9%的比率进行缴纳;
7、若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者,则需按照0.8%的比率进行缴纳;
8、若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者,则需按照0.7%的比率进行缴纳;
9、若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者,则需按照0.6%的比率进行缴纳;
10、若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者,则需按照0.5%的比率进行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要怎么确定
关于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被告确定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值得关注:
首先是当原告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以及其先经过行政复议处理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对于被告的认定标准;
其次是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何对被告进行核实确认。
在行政复议机构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被告将会被判定为做出该原始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三、向法院提起支付令如何收费
关于申请支付令所需承担的费用收取标准,通常按照财产争议事例受理费用的三分之一进行缴纳。然而,具体的费用计算方式则需要根据涉及的争议金额来决定。例如,如果争议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那么每件事例所应缴纳的费用为人民币16.7元;而当争议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时,则按照争议金额的2.5%再乘以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计算;同样地,当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且未达到人民币20万元时,则按照争议金额的2%再乘以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计算,依此类推。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的收费标准方面可能会存在一些微小的差异。此外,如果支付令未能成功送达给债务人,或者债务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书面异议,并且经过审查后发现该异议成立,那么法院将会裁定终止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将自动失去效力,而申请费用也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房产纷争诉讼费据争议金额逐级累加计算。1万元下50元;1至10万2.5%;10至20万2%;20至50万1.5%;50至100万1%;100至200万0.9%;200至500万0.8%;500至1000万0.7%;1000至2000万0.6%;超2000万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