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期间又强制戒毒怎么处理
对于因涉嫌刑事案件遭到刑事拘留,随后又被决定实施强制戒毒之决定的当事人,通常会依据具体状况予以相应处置。
刑事拘留系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强制戒毒则是对吸食毒品成瘾者所采取的一项行政乃至法律方面的制裁手段。
若犯罪嫌疑人事先的刑事犯罪行为与其吸毒行为之间并未呈现出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在其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后,有可能会将其转送至强制戒毒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
然而,倘若其吸毒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如为了筹集毒资而实施犯罪等,那么将会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这两类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当事人因涉刑拘后遭强制戒毒决定,处理依具体情况。刑拘为刑诉强制措施,戒毒为针对吸毒成瘾者的行政法律制裁。若无直接因果,拘后或转戒毒机构康复;若吸毒促犯罪(如筹毒资),则刑诉中综合考量两者,一并处理。
二、刑事拘留15天了怎么办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7天。
若在拘留期的15天结束之后,仍有可能面临后续长达12天的拘押。
然而,当拘留时间达到37天时,将出现以下两种结果:
一是当事人获得释放,二是非当事人则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逮捕申请并通过审批。
在此基础上,对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入审查之后,若需进行逮捕,应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的批准逮捕手续;
如无需执行逮捕,可根据案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然后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起诉;
若在拘留期限内无法查明犯罪事实,也可以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同时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对于决定撤销案件的情形,应释放被拘留人员,并出具相应的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的人律师能见吗
在涉及到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刑事拘留阶段,律师有权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会晤。这种会见通常发生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处理自行立案调查的事例期间,面对着一些法定且紧迫的可能影响诉讼进程的情形。在这种特殊背景下,对待现行犯或系重大嫌疑人的事例,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有必要采取临时性的措施,暂时剥夺相关人员的人身自由。当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拘留后,律师凭借其持有并出示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或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看守所应按照章程要求立即着手安排双方进行会面,最晚不得超过48小时。在这个特殊时刻,律师有机会接触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借此机会了解事例的详细情况,为他们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甚至在事例移交审查起诉之日起,还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相关的证据材料。总的来说,律师会见被刑事拘留的人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这将有助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当事人因涉刑拘后遭强制戒毒决定,处理依具体情况。刑拘为刑诉强制措施,戒毒为针对吸毒成瘾者的行政法律制裁。若无直接因果,拘后或转戒毒机构康复;若吸毒促犯罪(如筹毒资),则刑诉中综合考量两者,一并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