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是谁受理的
职务侵占罪的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和调查处理。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或举报后,会立即展开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通过搜集相关证据,以求准确地还原案件的真相。
经过全面深入的侦查取证过程之后,如果认定该份案件的犯罪事实确凿无误,且收集到的证据充足、有力,公安机关将会把此案件的资料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职务侵占罪能和解吗
在职务侵占罪这一问题中,我们不能期望能够达成刑事和解,然则,民事和解仍然是可行的。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属于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的范畴内,该类罪行若由民间纠纷引发,且一旦判定可能需要承担三年有期徒刑或以下的刑事责任时,关于此类纠纷的当事人之间便可达成民事上的平和解决办法。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去相应的刑事责任,仅能依法按照适当的程度进行从宽处理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下列涉及公诉案件的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具有真诚的悔悟之意,愿意通过赔偿受害者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赢得受害者的谅解,进而得到受害者自愿和解的同意,那么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对此达成和解:
首先是由于民间纠纷而引起,并且涉嫌违反刑法分则第四章与第五章规定的犯罪事件,尤其是可能需要承担三年有期徒刑或更低惩处的犯罪行为;
其次,只有那些除渎职犯罪之外的可能需要承担七年有期徒刑或更低惩处的过失犯罪,才适用于这种情况。
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过去五年内若曾有故意犯罪记录的话,将不在本章所规定的程序范围之内。
对于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部门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更进一步地,人民检察院同样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类似的从宽处罚建议。
当犯罪情节尚属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总而言之,根据法律条文,人民法院可以依实际情况对此类被告人予以从轻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领款人没有证据怎么办
当在职务侵占类事例中遇到无可供查证的收款方时,这无疑是个棘手的困境。
作为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步骤,我们需要去理解并明白,证据事实上包含了丰富多样的形式,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受害者陈述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收款方自己无法提供有效的直接证据,那么不妨试着从其他相关的间接证据中寻找突破口。
例如,审阅与收款过程有关的财务记载、业务流程文件,或搜集证人提供的旁证等等。
除此之外,我们更要重视对于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以确保所获证据具有合法性及关联性。
在正规的法律审理程序中,公诉机关同样肩负着搜集各类证据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行轻重程度的重任。
尽管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证据严重不足,可能会对事例的裁决和处理产生负面影响,但是这并不代表就完全无法对其定罪,而是需要根据整个事例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职务侵占罪的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和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或举报后,会立即展开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通过搜集相关证据,以求准确地还原案件的真相。经过全面深入的侦查取证过程之后,如果认定该份案件的犯罪事实确凿无误,且收集到的证据充足、有力,公安机关将会把此案件的资料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