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取保候审的人士在其保释期间仍然存在遭受羁押之虞。
倘若在此期间内该名人士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区,妨碍证人提供证言等行为,亦或是发现了新的犯罪证据,使得案件情形发生重大转变,若不采取羁押措施便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害性事件的发生,那么他/她将有可能再次面临被羁押的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被取保候审后必须遵守什么规定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制度,是由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机构在进行刑事诉讼期间,针对那些已经成为刑事公诉案件受害者但却尚未遭受拘禁的人士,为了确保他们不会规避调查、起诉与审理,按照法律程序,要求他们提出担保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需签署一份保证书,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应召随行配合相关程序。
首先,未经相关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级行政区域;
其次,如果当事人的住址、职务单位以及联系电话有任何变更,都应该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上报给执行机关知晓;
第三点要求,当有关方面需要传唤当事人时,当事人应当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最后,当事人不能采取任何形式来干预证人提供证言,也不能毁损、篡改证据资料或者串通其他当事人。
三、被取保候审人是什么意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法律举措之一。此项措施适用于尚未被正式批准逮捕或因其他原因而需更改原有法律控制形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群体。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脱法律制裁过程中的侦询、起诉以及审判环节,司法机关将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会向其颁发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作证。
接受取保候审的人士在其保释期间仍然存在遭受羁押之虞。倘若在此期间内该名人士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区,妨碍证人提供证言等行为,亦或是发现了新的犯罪证据,使得案件情形发生重大转变,若不采取羁押措施便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害性事件的发生,那么他/她将有可能再次面临被羁押的境地。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