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不予羁押的条件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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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适用于一些重大犯罪嫌疑人或者现行犯。但也有一些情况下,刑事拘留可以不羁押,也就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些情况大致分为以下几点:首先是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其次,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限;再者,罪犯经过特定的赦免法令被免除相关刑罚;第四种情况则是符合刑法中规定的应由起诉人提起诉讼的犯罪案件,但起诉人并未提出请求或撤销了该项请求;此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离世等等;最后就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定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
刑事拘留不予羁押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刑事拘留不予羁押的条件包括什么

涉及刑事拘留且无需羁押的前提条件大致分为以下几点:首先是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

其次,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限;

再者,罪犯经过特定的赦免法令被免除相关刑罚

第四种情况则是符合刑法中规定的应由起诉人提起诉讼的犯罪案件,但起诉人并未提出请求或撤销了该项请求;

此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离世等等;

最后就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定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涉及刑事拘留且无需羁押的前提条件大致分为以下几点:首先是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其次,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限;再者,罪犯经过特定的赦免法令被免除相关刑罚;第四种情况则是符合刑法中规定的应由起诉人提起诉讼的犯罪案件,但起诉人并未提出请求或撤销了该项请求;此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离世等等;最后就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定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

二、被刑事拘留最多多久

"刑事拘留"乃是侦查阶段针对特定紧急情境下实施的一种临时性措施,涉及对现行犯罪嫌疑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员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关于此,我们可否提问:

刑事拘留期限究竟能持续多长时间?"律师解答":

原则上,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间为三日,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后能够予以适当延长1至4日,也就是通常被认定为普通案件的侦察时期拘留期可以达到7日。

而针对于那些流窜作案、频繁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员而言,拘留期限则有可能延长至30日。

此外,还应关注检察机关拥有的审查逮捕权力,这将为案件的侦察工作再额外增加7个日历日内的处置时间。

因此,若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刑事拘留的总有效期限最长可以达到37日。

这就被称为刑事辩护中的“黄金37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请律师费用多少钱

在刑事拘留期间聘请律师所需支付的服务费,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例如事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职业资历及声誉、以及所在地域的经济发展状况等等。一般而言,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此类服务的费用可能从数万元人民币起跳;然而,在某些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区域,同样的服务可能需要支付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费用。比较普遍的收费方式包括按阶段固定收费以及按照工作时长计费两种。若采用固定收费的方式,刑事拘留阶段的费用大约在1-3万元人民币之间;至于计时收费,则一般每小时需要支付数百元至数千元人民币不等。然而,以上所述仅为一个大致的参考范围,实际费用仍需由您与律师进行面对面的商议并最终确定。

涉及刑事拘留且无需羁押的前提条件大致分为以下几点:首先是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其次,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限;再者,罪犯经过特定的赦免法令被免除相关刑罚;第四种情况则是符合刑法中规定的应由起诉人提起诉讼的犯罪案件,但起诉人并未提出请求或撤销了该项请求;此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离世等等;最后就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定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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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羁押的疾病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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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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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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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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