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自占用他人土地后果有哪些
擅自侵占他人使用权土地所涉及的法律责任
对于未获得许可证或通过欺诈手段取得许可证而非法占用土地者,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行政部门勒令其返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于那些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私自将农用土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应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地上所建立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复垦土地使之恢复到原有状态。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应对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予以没收,同时可处以罚款。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超过许可证批准数量占用土地的情况,超出部分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私自占用他人土地怎么赔偿
以非合法方式占据他人土地者,其所需承担责任即为使所占之地恢复至原先之使用状态。
对于这一行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归还非法占领的土地,若此行为违背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便需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或修复,否则将可能面临直至没收所占土地及其建筑物的严重处罚,除此之外,另可对违法行为处以每平米30元以下的罚款。《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私自占用他人土地犯什么罪
未经允许擅自占据他人土地,可能涉嫌以下刑事案件:-“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罪”:若行为人所占用之地属于农用土地,且该行为导致土地原本用途发生变化,并且数额巨大、对大量农用地造成严重破坏者,则对此类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侵犯财产罪”:当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将受托替人看管的财产物品、因过失遗留的物品或故意埋藏的物品据为己有,而且其数额达到一定量级时,对这类行为人进行定罪量刑。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确定行为人究竟触犯哪一类型的犯罪行为,需结合案件实际进行综合考虑。于此同时,受到侵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归还土地,修复其被破坏状况,并给予经济赔偿等相应损失。
擅自侵占他人土地需承担法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拆除建筑、复垦土地;符合规划的,没收建筑并罚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将受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超出许可证批准数量的土地占用,也将被视为非法占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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