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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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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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肇事罪的法律风险及注意事项在遭遇意外事件之后,应尽快向警方报案,以此来确保相关证据得到妥善保存并明确事故责任归属。同时,应当迅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涉事车辆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以免肇事方在提走车辆后有可能进行财产转移。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为处理索赔事宜。虽然这会产生一定的律师费用,但是能够有效降低索赔过程中的盲目性,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从而尽可能地争取到更多的合法权益。
交通肇事罪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交通肇事罪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肇事罪案件审理需关注的要点

在突发事件发生之际,我们应该立刻向警方报案,以便能够掌握确凿的证据且明确责任划分。

同时,应注意及时向法院申请对事故车辆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以免事故责任人在提走车辆后故意转移财产以逃避赔偿义务。为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聘请资深律师代为处理索赔事宜。尽管支付了高昂的律师费用,但却可以避免因盲目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并尽可能多地获取合理赔偿。如此一来,请律师协助处理索赔大抵上是更为经济实惠的选择。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若触犯交通肇事罪者已年满十六周岁,理应对其施加法律惩戒。

然而,若此罪犯为未满十六周岁之未成年,鉴于其发育未臻成熟,法院将适当减轻其刑罚,不进行刑事处罚

但是,应当责令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严加监管与教导,以利其未来发展。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法官裁量,也可对该青少年实施专门矫正教育。

行为人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酿成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者,最高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

关于逃逸及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交通肇事者,则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若逃离现场者致使他人死亡,则将面临至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上海量刑标准是多少

在中国之一都市——上海市,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尺度,是根据犯案情节的严重性进行判定的。通常情况下,倘若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私人财产受到重大损害的话,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而,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跑,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其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行为人因为逃跑而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且积极赔偿受害者以获得对方的谅解,这些都是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加以考虑的;相反地,如果行为人存在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加重情节,那么他可能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具体的量刑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到事故责任的认定、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刻报案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责任人转移资产逃责。建议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处理索赔事宜,虽需支付律师费,但能有效避免盲目操作导致的损失,争取更合理的赔偿。律师的专业协助将使索赔过程更为经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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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打算在肇庆买房,现在要签订购房合同,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写,咨询一下肇庆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购房前,您首先需要认真查验您所选中房产的合法预售证件。 我国目前对商品房预售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房产公司预售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定证件,也是开发商资信状况的重要证明。
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则该行为直接违反了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您在购买期房时应当要求房产公司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该公司不能提供《许可证》您完全有理由拒绝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依该协议支付任何款项。

二、要谨慎签署购房协议并详尽规定可能涉及的全部事项。 期房的购销合同中有下列条款是需要加以详规定的:
1、 竣工日期及房屋的交付时间。 对于期房来说,购房者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按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月,多则一两年,购房者巨额房款全部交付,而入住无望,赔偿艰难,实在苦不堪言。因此必须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入住程序,并对延期交房的免责条件做出限定,所谓免责条款就是指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是可以接受的免责条件。免责条件决不能笼统约定,只能明确限定一种或几种,以免开发商在日后以设计变更或资金问题作为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以逃避责任。
2、 详细约定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建议您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合同好的约束。双方可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后一笔款项。
3、 违约责任 关于本条款,要提醒您的是对预期违约的约定,在现存的各种商品房购销合同文本中,即使是由主管部门推行的条款相当完善的格式合同当中,对于违约责任也只是做了一般约定,即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如何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根据一般的违约条款,购房者只能等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方可要求赔偿或退款,而这个期间不但包括合同本身的期限,还要包括漫长的协商、谈判或是诉讼期限,不利于购房者的权利保护。而事先在合同中订立预期违约条款后,如果再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约定进度严重不符情况,或到期根本无法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可按合同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即时赔付经济损失或退还房款,协商不成,可直接采取起诉、仲裁等司法补救方法,这在时间、具体上都更加切实保护了购房者的权利。

三、双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您好还应该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就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主要是期房的基本情况、规划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因为在期房买卖中,购房者往往看到的是小区建筑物的模型、房屋的户型图,不能看到房屋的真实情况,由于房屋没有建好,购房人无从确定
房屋是否符合约定,这就要求购房人应当更加的注意买卖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因此,应在合同中进行具体明确的约定,为房屋实际交付提供有效依据。
购房人需要仔细审查合同中是否包括坐落位置、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证号、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土地使用的性质、期限、预售许可证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房屋的结构、平面图、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等。
实践中,在双方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往往是格式合同,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打印好的文本,所以买方往往无从选择,这时需要买方仔细阅读合同文本的内容,有不理解的地方,必须询问清楚,尤其是划横线的部分,因为横线上的文字是开发商自己打上去的,如果约定不明确,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并一同备案到房地产管理局,买卖方为有效成立。
综上所述,在期房买卖中,提醒购房人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关注下期房合同注意的事项,以免吃亏上当。在实现购房目的的前提下,一定要懂得期房合同注意事项和熟知相关的法律常识。如有疑问,也可找律师等专业人员进行咨询。虽然会产生一些费用,但是风险却也降低了!!
我朋友在肇庆开了一个公司,最近需要和一个客户签买卖合同,想问一下肇庆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为减少纠纷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发生,合同律师提醒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因此,应当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签订书面定金合同
  签订书面定金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证明定金合同的存在,避免定金合同纠纷发生,并且有利于纠纷发生后划分责任,提供依据。合同双方应对定金作出书面约定,特别要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时如何处理定金作出约定。
  
(三)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定金数额
  使用定金必须掌握定金数额的有关法律规定,否则会造成部分定金的无效。
  
(四)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时间、期限
  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从实际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可以防止因交付期限约定不明确拖延交付定金和发生纠纷。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将可能成为诉讼成败的关键。无论是在定金合同还是在主合同履行中,相关的凭据、合同、提单等都可能在发生纠纷时成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因此,要增强证据意识,随时注意收集和妥善保存。
  综上所述,要对定金一系列的相关法律问题有所了解,才能正确使用定金达到保证合同履行的目的,定金问题并不只是简单的双倍罚责的问题,定金主要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不同形式的定金其所担保的合同履行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当事人应该依据签订定金合同的目的选择定金的形式,如订立合同风险较大的,应选择立约定金。
  以上是合同纠纷律师对定金相关法律问题为您所做的一些分析。三言两语不能涵盖合同纠纷的所有类型,所以提醒你在立约及履约过程中注意自己权利的行使和相关材料的保存,如发生纠纷也可委托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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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交通肇事罪的注意事项
⑴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⑵是要看行为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行为人必须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后果,且对该后果负责的条件下,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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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各位律师好,我哥哥前一段时间开车出门的时候不小心肇事了。现在需要我来写一份交通肇事案辩护词。请问各位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1、首先,辩护律师至少应该掌握关于本犯罪的以下基本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2、由于刑事辩护是一个艰苦的工作,往往涉及到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然后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要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仅需要娴熟的掌握我国对于该种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知道刑事法律关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规定;还需要缜密的思维能力,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案情,再把实际案情与国家法律的规定相互结合,尽量找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与刑法规定之间存在的本质上的不同之处,以达到避免司法机关据此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目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已经无任何疑义地构成了某种犯罪,那么律师的职责就转化为尽量为犯罪嫌疑人找到减轻处罚的法律根据和事实理由。
4、总之,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任务就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尽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以上就是交通肇事案辩护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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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商标注册有以下事项需要注意:1.自身主要类别申请保护。2.必须注册利害关系的行业类别。3.互联网及广告必须注册。4.对行业附属的产品类别进行注册。5.注册相关近似商标,作为防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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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书的注意事项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如下: 一、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 二、保密的对象和范围 1、技术信息 2、经营管理信息 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密协议应当首先明确员工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三、保密协议的内容应涉及 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5、保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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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定金应该交多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定金的数额凭当事人约定,但不允许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订金 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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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首先,对于重新组织家庭要实际一些,不要太理想化。第二,要沉淀婚前经历,重建自尊。第三,别让不快经历影响夫妻相处。第四,对于孩子的教养必须达成共识。第五,与对方亲人要和睦相处。第六,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是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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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里面的房子正在对外出租了,有人来租房子的话,租房收房注意事项是什么事项呢?
[律师回复] 收房的时候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没有出现纠纷,按照一般规定进行收房。需要房东先对出租房进行一次完整性的检查,但是如果房东缺乏相关的经验的话,可能就会在对出租房检查的时候就会比较容易漏掉一些重要的检查步骤和地方,房东应该事先去多多了解一下关于出租房收房注意事项。
另一方面出现了一定的纠纷。出现纠纷,应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以诚恳沟通为手段,寻求双方利益的均衡;实在不能自行解决的,可以邀请物业、居委会或邻居等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这些方法都解决不了的话,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出租房收房注意事项:
1、房屋是否完好;是否进行了需要拆除的装修或装饰;是否被非法转租; 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无缺;水电等费用是否结清;是否已进行过保洁;与物业、邻居是否有没解决的问题,这些都是在进行收房的时候应该注意的细节性的问题。
2、是检查房子的完整性,一些大的方面,例如地面、墙面,一些家电家具是不是完好,应该认真的检查一下,另外一些装饰是不是还完好,以及租客是不是对房子进行了一些不好的改变,使得房子出现问题。
3、还需要看你合同怎么签,押金怎么收。如果收了五千押金,基本上东西没坏的话,不需要扣什么钱。比如灯泡少两个这类的我都不扣钱。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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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买商标注意事项有哪些 1、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 如果是企业我们需确认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的我们需确认个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已满一年,那商标的所有权便消失了,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购买的(转让中所作的声明公证便是确认所有人是否还存在的最好方法)。 2、商标的状态和商标所处的注册阶段 有些商标是在初审公告期、公众异议期、复审期间等,会严重影响商标受让后的价值评估。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不建议买方购买这样的商标,这样的商标不一定能够成功转让到买方名下或者转过去也处于权利不稳定状态。但是,如果买方看中了该商标,商标代理人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建议,价格也会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建议。例如,在初审公告期间的商标有可能被他人提异议,如果异议成功,商标将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批,事前如果已经签订了商标转让合同并付款,便会给买家造成经济损失。商标的状态可在国家工商局官方网站上查询,买方也可以实时登陆网站咨询赞标商标转让网的工作人员。购买商标最好上专业的商标转让网站。 3、确认信息 需确认商标在转让之前是否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并且时间尚未到期,或商标在转让前已经被质押抵债或已经被转让,这些情况最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商标转让过程较长而且需要注意很多细节,稍不注意就会出现问题,购买商标的企业或个人都是依靠合适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商标来创牌并获得经济效益,如果商标转让不成功,企业之前所做的准备就会前功尽弃,上专业网站的买家不仅可以选择合适的商标得到专业优质的服务,还能确保商标转让手续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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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定金的数额凭当事人约定,但不允许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订金 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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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需注意的事项
1、准备足够的首付。按照房贷规定,首套房通常是需要准备三成的首付,二套房则至少需要准备40%。另外,考虑利率问题,贷款买房的人要多准备点资金,最好能保证月收入达到月供的两倍以上,这样能帮助提高房贷通过率。2、贷款方式要选好。购房贷款方式主要分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这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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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弟弟挣了一笔钱想要给爸爸买一套城中村的房子方便回去的时候居住,签订了合同,购房合同发票注意事项是哪些?
[律师回复] 消费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先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其次,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
  值得注意的是,2000年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实施后,某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合同上翻花样,损害消费者利益,如在预售合同中,几乎所有的空白处都已被划掉或者已事先填好,只要购房者签名即可;附件中的建筑结构和小区布局只是草图,没有标明距离,没有文字说明;合同中对房地产商不利的条款都被无一幸免地划掉了。因此,千万不要在合同未签、还缺乏深入了解时,贸然交纳定金,甚至连发票和收据都不要。因为一旦发生争议,只要开发商有房子给购房者,就是“履约”了,如果你不要,他就可以不退定金。原则上应该先签约后付定金,保留合同、发票等证据。而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所有空白处划线;双方另有约定的,在每句话末了盖章或者划线。
  最后,消费者发觉自己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也不要自认倒霉,可与经销商或开发商协商,找消费者协会协调,到工商和建设主管部门申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购买中遇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格式合同中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无效。因此,购房者可以在行为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合同或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
有一个哥们儿在网上联系了租房子的,对方让他去签订租房合同,定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
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
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以上是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问题,所以为了避免租房带来的其他麻烦,朋友们在租房时一定要签租房合同,并且注意合同相关条款,当出现问题时,采取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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