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诽谤罪需要具体人名吗
诽谤罪的被指控对象需要明确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尚无明确规定传播谣言为犯罪行为,仅将捏造、散步虚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纳入刑法中的“诽谤罪”范畴予以处罚。关于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向社会公众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第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自然人进行的,但并不要求指名道姓,只需根据诽谤言论的内容便可确定受害者身份;
第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诽谤行为导致受害者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等极端后果。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诽谤罪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在法律范畴中,犯下诽谤罪者须承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例规定:
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对他人进行恶意诽谤,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
然而,并非所有捏造事实上的诽谤行为都能构成犯罪,只有当这种行为涉及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具体来说,情节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2.捏造事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严重损毁;
3.捏造事实对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诽谤行为最终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甚至使得受害人走上绝路等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三、诽谤罪需要指认现场吗
在司法实践的层面上,对于诽谤这一类事例而言,通常并不需要明确的指认现场。对于诸如盗窃、抢劫等这类特定犯罪行为所涉之相关事例,往往才会采用指认现场的方法进行调查取证。而诽谤罪这个概念,重点关注的是言论的内容、传播的方式以及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例如受害者的名声所受到的实质性的损坏。因此,在对诽谤罪的调查和审判环节中,更为重要的是凭借各类如书籍、物品、目击证人陈述、电子数据库等类型的原始证据,以确定犯罪的实际情况。然而,特定的调查手段或者程序之需否,须依赖于事例的具体性质和司法机构作出的判断。
我国法律未将传播谣言定为犯罪,仅将捏造、散步虚构事实、损害名誉的行为纳入诽谤罪范畴。诽谤罪立案标准包括:捏造事实;向社会公众散布;针对特定自然人(不须指名道姓,内容可确定受害者);情节严重(如导致精神失常或自杀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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