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能否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倘若经过深入的调查取证过程后得出结论,认为不存在犯罪行为或者证据未能充分证明犯罪事实成立的话,那么当事人就有可能避免受到刑事审判。取保候审,这一概念指代的是,侦查机关有权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合适的担保人选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必须向其签发一份保证书,以保证他们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来逃避或者阻挠侦查工作的进行,同时也保证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花多少钱
1.刑诉法规定,保证金的初始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
2.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判定机构需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潜在威胁程度、案情之严重性以及二者的经济能力进行全面综合考虑后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额度。
3.根据制度要求,取保候审保证金应由县级或以上级别执行机关进行统一代收和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三、取保候审有几种期限
在非法行为的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可以超过12个月的法律限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取保候审主要是由人保和财保两种模式组成。根据不同的事例形势,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将对此做出是否实施取保候审及期限的决策。在此约束期内,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条法规,例如未经明确授权,否则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市、县等地。当取保候审的期限临近结束时,若事例的侦破、起诉以及审判尚未完成,应当及时解除相应的管理措施,或者做出其他适当的强制性安排。这样的期限设置,不仅为了确保刑事诉讼能够有序、高效的进行,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保障被控告之人乃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后,若调查取证证明无犯罪或证据不足,当事人或可避免刑事审判。取保候审即侦查机关责令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并签发保证书,确保其不逃避、阻挠侦查,并随时接受传唤出庭。此措施有助于争取不起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