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钱赔吗
依据我国现行劳工保护的法律框架,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届满,倘若双方都无意继续合作的话,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然而,在此种状况之下,劳资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终止,通常是不会产生雇主需向劳动者予以金钱赔偿的状况。然而,具体而言,应依照颁布实施的相关劳动法规以及该领域的劳动合同文本内体现的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如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经济补偿或离职待遇的规定,那么依据合约的约定,雇主有可能需履行其该支付的经济补偿义务。另外,在特殊情况下,若遇企业裁员或者是违背了劳动法律规程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这时候雇主可能也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为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发现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际,务必仔细查阅其中包含的各项条款内容,并依据特定的实际情况,寻求专业的律师或劳工权益专家的意见与建议,以便确定您在劳动合同期满而未决定续签时所享有的权益及应担当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能解除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明文规定存在自动解除合同之情形;
其次,若所签署的合同正常到期且依旧维持执行,那么其本身也不会自动解除;
最后,当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无论是否选择续约或者继续执行,均视为终止而非解除。
至于劳动合同而言,在到期之后如若未能成功续订,则应视作劳动合同的终止。
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若决定不再延续劳动合同,不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如果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通常而言,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若用人单位决定维系或提升原劳动合同所约定之条件以订立新的劳动合同,而在此过程中劳动者拒绝续签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其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选择降低原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件以与劳动者续签新合同,而劳动者对此表示反对,抑或是用人单位决定终结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此时,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长度进行计算,即劳动者每为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给劳动者。对于提供超过六个月服务,却不满整整一年的劳动者,同样将获得一整年的经济补偿。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他们也可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水平。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一般无补偿金。但具体要看劳动合同约定和当地劳动法规。如合同中有规定,无论续签与否,解除合同需经济补偿,则雇主需支付。在例外情况下,如公司精简或违反劳动法规导致合同终止,雇主也可能需支付补偿。建议查阅合同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律专家,确认自身权益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