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的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况
如下几种情况将导致劳务合同失去效力:
首先,用人单位试图在劳务合同中排除自身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或无视劳动者该享受的权益;
其次,若用人单位采取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或是利用他人处于危急境地的时机,从而促使另一方在未完全理解的情况下签订或更改劳务合同;
最后,如果劳务合同内容违反了任何有关法律规定或行政条例中的强制性条款,则会失效。一旦确认此类劳务合同无效,已付出劳动力的员工,应得到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劳动薪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合同解除后合同无效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合同解除之后,各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即告结束,而若为无效合同,其从初始便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尽管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看似相同,实则大相径庭。前者源于满足特定条件,从而终结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后者乃是指合同本身的构成缺乏法律所承认的生效要件。依据2021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详细规定,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债权债务均得以终止:(一)债务已得到充分的履行;(二)两个债务互相抵消,从而消灭其中之全部或部分;(三)债务人依照法定程序把应交付给债权人的财产进行提存;(四)债权人以明示或默示方式宣布免除债务;(五)同一主体兼具债权人和债务人身份;(六)法律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对于已被解除的合同而言,该份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亦随之画上句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合同解除后违约条款的效力由谁承担
在合同解除之后,违约条款的有效性通常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
一般而言,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合同中所包含的结算与清理条款的法律效力,而违约条款常常被视为结算与清理条款的延伸和扩展。
但是,当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远超过违约条款所约定的范围时,受害方仍然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若合同解除源于非人为可控制的因素如不可抗力等,那么违约条款很有可能无法继续发挥其作用。
然而,若是由某一方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了合同的解除,该违约方通常需要依照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看,对违约条款的有效性及其所对应的法律责任的判断,需通盘考虑到诸多方面的因素,如合同解除的原因、违约行为的本质以及其严重程度等等。
合同解除后,若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欺诈、胁迫、违反法律法规等,理论上存在确认合同无效的可能。但具体操作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对于已履行的劳动,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