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保全财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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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全申请步骤:诉前向审理法庭提交申请,法院48小时内裁定。申请人需提供财产线索并可能需提供担保。裁定一旦做出即具法律效力,可复议一次但期间继续执行。保全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条件变化或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可解除。
申请强制执行,保全财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强制执行,保全财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及财产保全程序的详细说明

提交保全申请过程的详细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在提起诉讼之前,利害关系方需向审理案件的法庭提交保全申请。若法庭接收到该申请并做出了保全决定,申请人在30天内未提起诉讼的话,则保全裁定将会被解除。

另外,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随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而这与执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并不负责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搜索债务人的财产信息,因此,必须由申请人自行提供详尽的财产线索。

第三,依照规定,法庭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若申请人未能提供担保,则其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第四,法庭在接到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之内做出裁定,且一经做出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此裁定有异议,只能申请复议一次,但在此期间,裁定仍将继续执行。

最后,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直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为止。若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法庭应当及时做出裁定予以解除。

此外,若财产保全的原因及条件发生改变,不再需要进行保全;或者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亦或是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天内未提起诉讼等等情况下,都需要解除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申请强制执行怎么付律师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法律援助收费情况,通常需根据具体的执行费用来确定。

一般而言,对于涉及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案件,收费为人民币50元;

若涉及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则需按照1.5%的比例缴纳费用;

而超过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部分,将按1%的比例进行收取;

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收取费用则下降到0.5%;

至于超过一千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降至0.1%。

然而,律师服务收费仍然受到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双重影响,并根据两方面因素进行改革与调整。

同时,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价格负责单位联合地方司法规管部门共同商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自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三、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没钱怎么办

在申请实施强制执行之后,如果被执行方并无现金支付能力,那么法院便有可能采取下列相应措施:首先是展开全面深入的财产调查,这项工作涵盖银行账户存款、不动产以及机动车等多个方面;其次,对于被执行者的一些高档消费活动进行限制;第三种方式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这将会对被执行人的个人信誉造成严重影响;此外,法院还可以尝试与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实现债务的分期偿还;最后,在被执行人具备具备执行条件之时,法院也可以选择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到时机成熟再行恢复执行。在此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尽可能地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便于推动案件的顺利执行。

保全申请步骤:诉前向审理法庭提交申请,法院48小时内裁定。申请人需提供财产线索并可能需提供担保。裁定一旦做出即具法律效力,可复议一次但期间继续执行。保全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条件变化或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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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和《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人民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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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证准备
(一)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异议书。
(二)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或
第三人对提出的主张或理由如实提供相应证据。
(三)执行员在听证前七日内传唤、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异议人,告知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以及听证庭组成人员。
(四)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在听证前三日相互交换证据。
(五)执行员三人组成执行合议庭,其中一人为主持人,
(六)听证开始前,主持人分别核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异议人或执行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审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权限。
2、听证调查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听证人有申请回避、主张权利、陈述事实、举证、反驳、辩论的权利和必须遵守听证秩序的义务,向听证参与人讲明提供虚假证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异议人主张权利,陈述事实,举证说明。
(三)申请执行人陈述事实,对异议人、被执行人的陈述提出承认或否认的意见,并提供证据。
(四)被执行人陈述事实,对异议人的意见提出异议,进行反驳,并提出相关事实和证据。
(五)异议人出示证据,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进行质证;申请执行人出示证据,异议人、被执行人进行质证;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对异议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异议人对申请人、被执行人、异议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主持人出示调查收集的证据,申请人、被执行人、异议人进行质证。
3、听证辩论
(一)按异议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执行人或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顺序发言。
(二)按发言顺序相互进行辩论。
(三)听证辩论终结时,根据自愿、公平原则,允许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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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是否应予执行及如何执行作出裁定。

二,执行异议成立的,返还已执行的案外人财产或裁定中止执行;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异议。

三,符合变更、追加条件的,裁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执行听证的全部内容,应由书记员记录在卷,交听证参与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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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
(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12
4、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1)擅自转移已被人民冻结的存款,或擅自解冻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
(3)接到人民法协助执行通知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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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保全财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保全申请步骤:诉前向审理法庭提交申请,法院48小时内裁定。申请人需提供财产线索并可能需提供担保。裁定一旦做出即具法律效力,可复议一次但期间继续执行。保全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条件变化或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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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强制执行费用谁出,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强制执行流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 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人民提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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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费用哪个出,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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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强制执行流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 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人民提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如何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怎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的职权与职责,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条件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三、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审理, 一、二审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如何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强制执行流程怎么走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 执行。公 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应当自收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 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 令其他人民 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 由不成 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 起十五 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 下强制执 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 执行人隐 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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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申请强制执行的五步骤: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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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过户车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法院强制执行过户车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车辆的过户办法:带解封委托书,车务手续,买卖双方有效证件到所属车管所办理过户。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车管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会给车管所发协助执行函,将车辆过户到您的名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第五百零二条人民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强制执行(法律术语)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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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执行后的流程是如何?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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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四步: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第五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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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些什么
1、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2、执行立案条件如果您向人民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管辖。

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您的身份证明;
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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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流程该怎样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强制执行流程怎么走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 执行。公 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应当自收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 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 令其他人民 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 由不成 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 起十五 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 下强制执 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 执行人隐 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房屋征收法院强制执行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征收法院强制执行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如果您向人民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管辖。

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您的身份证明;
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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