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时效中断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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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期内,因法定事由导致已过的时效失效。消除这些事由后,时效重新计算。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时效可因向对方主张权益、申请维权保护或对方表示履行义务而中断。当事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一旦事由消除,应重新计算时效。
劳动争议时效中断怎么处理

一、劳动争议时效中断怎么处理

关于劳动争议时效中断的法律处理方法

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发生了法定事由,导致此前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全部失效。当这些时效中断事由得以消除后,将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相关规定,仲裁时效期间可因以下三类法定情形而中断:向对方当事人主张自身权益、向相关部门申请维权保护及获得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履行相关义务。因此,当事人应当具备高度的证据意识,确保对上述行为进行妥帖的保留并积累相关证据。一旦时效中断事由得以消除,便应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时效是什么

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规定,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诉讼期限仅有一年时间。

该期限自当事人明确认识到或理应认识到自身的权益已经遭受侵犯之日起开始起算。

在此过程中不应忽视,如果需求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正式提出申诉、寻求相关部门帮助以获得合法权益救济,又或者是对方当事人同意做出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行为,都将导致仲裁诉讼期限的中断。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造成的诉讼期限中断并不意味着原讼期限的终止,相反地,它会重新计算仲裁诉讼期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时效的规定是多少

在指派的劳动争议事项申请仲裁过程中,时效期限通常设定为满一年之久。

此仲裁时效期限从当事人得知自身权利受到损害或者明确知道自己应该了解到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的那一天开始起算。

在劳动关系持续存在期间,由于拖欠员工工资导致劳动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利发起仲裁申请且毋须遵守一年仲裁时效期限的规定。

然而,当劳动关系终止之后,所有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都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

若出现了无法预见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存在其他合理的理由,仲裁时效可以暂时停止计算,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仲裁时效期限将继续进行计算。

此外,如果因为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相关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或者得到了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履行义务等因素而导致仲裁时效中断,那么从仲裁时效中断之时起,仲裁时效期限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期内,因法定事由导致已过的时效失效。消除这些事由后,时效重新计算。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时效可因向对方主张权益、申请维权保护或对方表示履行义务而中断。当事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一旦事由消除,应重新计算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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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六十天,是指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劳动合同权利被侵犯之日算至以后的六十日(不含因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仲裁裁决的生效日为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第十五日的次日,也是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的胜诉权丧失之日。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六十日内(不含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期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二、不服或者部分不服劳动仲裁裁决;
三、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即仲裁裁决生效日之前)。由此,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必经劳动争议仲裁,否则,人民不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的关系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是指具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六十日期限内提起仲裁,否则,依法律规定消灭其中申请仲裁的权利的时效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指有能力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否则仲裁裁决生效,依法律规定丧失申请人民依法保护其合法权利的时效规定。由此,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必须的前置程序,超过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的时效规定,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必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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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时效中断的适用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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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起诉时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争议起诉时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效要多久?
一、劳动争议诉讼受案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符合本法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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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避免劳动争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有效避免劳动争议:  一、学会正确适用劳动法律法规。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做到两点,一是要掌握国家的劳动法律,二是要掌握地方劳动政策法规,特别是企业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或规范。只有做到这两点,才能有效预防因错误适用法律而引发的劳动争议。 二、对员工的处罚应该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之上。公司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至少应通过“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进行 “公示”。只有采用这种程序制定出的内部制度,才可能是合法的,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这些规定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 三、构建有效防范劳动争议的企业内部机制。现代化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劳动争议内部应对机制,这样既可以及时防范、化解因企业劳动争议可能导致的劳动关系、劳资矛盾等问题的激化或群体性事件,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而且在仲裁诉讼程序中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利益。 合理应对劳动仲裁: 1、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确保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合法有效。 2、企业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强员工考核,收集证据。 3、完善企业的制度设计,包括考勤管理,工资结构等。 4、企业应积极应对仲裁与诉讼,不要轻视。 5、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风险,知已知彼。 6、通过发生了的诉讼仲裁案件,查找到企业的管理漏洞,尽时完善。 7、完善人力资源的配置,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劳动争议仲裁时间是多久,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多长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书面申请,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后递交给仲裁工作人员,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一)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4、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受理或不予受理。 仲裁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决定受理的案件,申请人应当及时到仲裁委办理有关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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