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涉及的房屋居住权如何处理
1.居住权持有者与不动产所有者需共同向相关司法部门递交具有效力的居住权合同申请,或者由居住权拥有者单独提出申请,并附上已生效的遗嘱、遗嘱执行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经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证的有效法律文件作为佐证材料;
2.在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机关处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各类表格并进行严格的审批流程;
3.在完成上述步骤后,缴纳相应费用以办理最终的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房屋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
我们不能够贩卖关于房屋的居住权。对居住权人人来说,他们依法有权根据双方之间既定的契约条款,对他人所拥有和居住之房产持有使用权或者占有权,这是一种基于生活需求的用益物权表现。然而,如果购买居住权超过了我们实际生活中对于住宿的要求,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且不受法律保护。此外,居住者并没有权利将这个权益进行转让或者继承。同时,已经设立居住权的房产也被禁止出租,除非得到相关经办人员的特殊授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在涉及到房屋居住权限方面的诉讼纠纷处理当中,摄影作品无疑是一种有效的证据。然而,欲使其成为有力的证据,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照片具备如下几个基本条件:第一,照片必须具有真实可靠性,也就是说,它们需要准确地呈现出与争端有关的实际情况,而且这些照片绝对没有被恶意修改或者伪造过。第二,摄影作品还需要有合法的来源,换句话说,获得此类证据的方式方法不能够触犯到任何现行法律法规,也不能侵犯到他人应得的合法权益。最后,这些照片必须与诉讼事例本身密切相关联,并且有能力对于证实事例中的核心矛盾起到积极影响。例如,如果有的摄影作品能够清晰地展现出房屋当前的状况以及居住使用的具体情况等等,这些都与居住权限的争议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且这些照片的来源又是合法且真实可信的话,那么它们就很有可能会提升您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据说服力。但是,仅仅依靠一张照片来作为证据可能并不足够充分,因此,通常情况下,我们还需要将其与其他类型的证据进行整合,从而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此来支撑您的诉讼主张。
处理二手房的居住权,需居住权持有者与房主共同或单独向司法部门递交居住权合同申请,附上遗嘱、死亡证明等法律文件。之后,在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机关填写表格并经过审批流程,最后缴纳费用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