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实

最新修订 | 2024-11-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合同诈骗罪指自然人或法人故意侵害合同他方财产权及市场秩序,通过签订、履行合同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非法获取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犯罪行为。此罪行的法律界定明确了犯罪主体、心态、侵害对象和行为表现。
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实

一、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实

合同诈骗罪的确立标准

就合同诈骗罪之法律界定而言,其构成要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首先,犯罪主体通常是指具有一般身份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

其次,从犯罪主观要件角度来看,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犯罪心态;

再者,该种犯罪行为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即合同他方当事人财产所有权及市场经济秩序;

最后,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其表现形式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段,非法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并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二、合同诈骗罪追诉标准有哪些

关于合同诈骗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其法定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即当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最高刑法确定后,经过相应的期限后,国家机关将不会再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

具体而言,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时,则需经过五年的期限;

若法定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需要经过十年的时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则需要经过十五年之久的追诉期限

若是涉及到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行为,则其追诉期限长达二十年。

当二十年后,社会公众及司法机关仍认为有必要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追诉时,则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准。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标准是怎么定的

关于合同诈骗罪中“数额特别巨大”的界定范围,在各个地区之间存在着细微但显著的差异。

总体来讲,当行为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对相关合同进行签署以及实际履行的过程中,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了对方当事人的巨额财物,且其数额达到了二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时,便可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一提的是,该罪行的量刑标准与其所涉及的金额有着紧密的联系。

一旦触及到“数额特别巨大”这一门槛,那么行为人将面临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在实际的定罪量刑过程中,除了考虑到犯罪手段、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外,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的适用以及标准的把握都必须遵循严谨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

合同诈骗罪指自然人或法人故意侵害合同他方财产权及市场秩序,通过签订、履行合同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非法获取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犯罪行为。此罪行的法律界定明确了犯罪主体、心态、侵害对象和行为表现。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实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3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0****3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4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3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0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合同诈骗罪诈骗金额如何确定
合同诈骗罪的诈骗金额主要是根据被告人实际非法占有的财产价值来确定的,这里面包括了在合同订立和执行过程中的欺诈手段所获得的财物。如果是多次诈骗,那么没有处理过的金额会累加在一起计算。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每个成员涉案的总额都会被计入犯罪数额进行考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何确定合同诈骗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通过欺诈手段在合同签署或履行中虚构事实,骗取高额财物,扰乱经济合同管理,侵犯公私财产权。行为表现多样,如虚假构建单位、冒名签约、伪造票据等,并在骗取财物后逃逸。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确定合同诈骗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通过欺诈手段在合同签署或履行中虚构事实,骗取高额财物,扰乱经济合同管理,侵犯公私财产权。行为表现多样,如虚假构建单位、冒名签约、伪造票据等,并在骗取财物后逃逸。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土地确权不按实际面积确权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确权方法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三、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四、确权意义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四、农村土地确权是终身制吗
1、土地确权的本质“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
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土地转让等行为的话,也是一直归某个集体所有,可以算是终身制。
如何看待经查实确确已准备去投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情形视为自动投案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在主观上,犯罪嫌疑人要有真实的投案意愿,即不论出于何种动机犯罪嫌疑人本人必须具有自动投案的意志。 第二,在客观上,犯罪嫌疑人要有自动投案的客观表现,这是认定准备投案的关键。 1、从主观上讲,犯罪嫌疑人要有真实的投案意愿,即不论出于何种投案动机,犯罪嫌疑人本人必须具有自动投案的意志。 2、从客观上讲,犯罪嫌疑人要有准备投案的客观表现,这是认定准备投案的关键,如在投案自首之前准备钱物,妥善安排后事,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现场、抢救被害人等待警方到场等,当确有证据充分证明其有为投案而作准备的行为表现,才可认定准备投案。 3、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自动投案行为是因为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及时介人,犯罪嫌疑人将会实施向有关机关主动投案的行为。 4、上述要点必须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许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确认合同诈骗罪
如何正确识别合同诈骗罪对于合同诈骗行为的判定,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实施者必须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团体;其次,犯罪者的主观意图必须是明知故犯;再次,该行为侵害了我们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有效监控以及公共与私人财产权的安全;最后,客观上实施者必须在签订及履行合同时采用虚假信息或者隐瞒实情来诱使另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且其金额必须达到法定标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定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判断标准如下:(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严格管理秩序,也涵盖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这一复合性客体;(2)从客观方面来看,犯罪分子在签订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等手段,从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3)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有可能成为该罪的实施者;(4)从主观方面来看,犯罪分子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同时还需怀揣着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农村土地确权不按实际面积确权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确权方法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三、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四、确权意义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四、农村土地确权是终身制吗
1、土地确权的本质“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
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土地转让等行为的话,也是一直归某个集体所有,可以算是终身制。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