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有时效规定吗
劳动仲裁程序具有时效性的约束。通常情况下,针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设定为一年。这一年是从当事人知晓或有理由应当知晓其权利遭到侵犯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在劳资关系存续期间内,若因为拖欠薪资问题产生争议,那么劳动者对此进行仲裁时将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制约;
然而,如果劳资关系已经终止,则必须在劳资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有强制力吗
劳动仲裁虽无强制施行之效力,然凭其裁定,可依法向法庭提出强制执行要求。
此项申请强制执行之期限为限满二周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
法院拥有依据具体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卖被执行者财产的权力。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3.公司《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如下:
1.递交申请书:
当事人提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形式的仲裁申请书,同时还要按照被申请人数递交副本。
申请书中需要明确详细地阐述以下内容:
职工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
用人单位的公司名称、注册地点以及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职务;
2.仲裁请求以及所依事实、原因和理由;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在正式受理仲裁申请之后,仲裁委员会会自做出决定的当日开始计算,五天之内把申诉状副本发送给被申诉人。
若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受理,则必须解释清晰理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有诉讼时效能延长吗
关于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问题通常并不能任意地进行扩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劳动者对于劳动纠纷提出仲裁请求的法定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限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受到无法抗拒的外力因素影响,抑或是存在其他合法合理的理由致使当事人无法在既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内提起仲裁,那么该仲裁时效将暂时停止计算。直到导致时效中止的原因得以消除的那一天,仲裁时效才会重新开始计算。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您认为确实存在时效中止的情况,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加以证实。否则,如果超过了时效再去申请劳动仲裁,很可能会面临不予受理的风险。
劳动仲裁受时效限制,一般争议需在知悉权利受损一年内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时,薪资拖欠争议不受此限;但关系终止后,须在一年内提出仲裁,否则时效过期。时效计算始于权利受损知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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