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
在个人决心进行工伤认定时,一般需预备好相关资料,例如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医疗诊断报告单等等,前往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在其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后的 60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确切判定,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即受到伤害的员工或其近亲)以及该名员工所属的工作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个人怎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个人为了提出工伤认定请求时,通常需备齐如下几项资料:
首先是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劳动合同或者由工资发放机构提交的工资发放记录等;
其次是对工伤事故情况的具体说明,这部分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的精确日期、发生地以及事故原因的详尽解释,乃至经过的整个流程详细信息;
第三是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最后是身份证复印件等必备材料。在备妥上述所有材料之后,便可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正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个人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在什么部门申请
当个体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而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时,通常情况下应当向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所归属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值得强调的是,此类申请受体时间上的限制,通常情况下需在事故伤害事件发生之日起或经医疗诊断、鉴定确认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以内提出。并且,申请过程中务必准备齐全相关的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明文件、医疗诊断证明或是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等,这些都将有助于提升您的申请进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进行工伤认定时,一般需预备好相关资料,例如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医疗诊断报告单等等,前往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在其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后的 60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确切判定,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即受到伤害的员工或其近亲)以及该名员工所属的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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