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是怎样定性的
抢劫罪,乃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犯罪目的,针对财产的拥有者或是保管者,当场运用暴力手段、威胁或其他特殊方式,强行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对于抢劫罪的认定,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在主观意识上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其次,在实际行动中,他们必须实施了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使得受害者无法抵抗、不敢抵抗或者不知道如何抵抗,从而强行夺取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
二、抢劫罪是怎么定刑的
抢劫罪乃是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依据其犯罪情节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进行量刑。
在通常情况下,使用暴力手段、恐吓或其他不法手段实施抢劫行为,对公私财产造成侵害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然而,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例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抢劫金额巨大、因抢劫导致他人重伤甚致死亡、假扮成军警人员实施抢劫、持有武器进行抢劫、抢劫军事用品或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等,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并且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侵占罪拒不退还的认定有何规定
关于侵占罪中拒不退还财物之认定之法律规定
在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中,所谓“拒不交还”是指行为人依照法律或契约规定本应返还他人财物却拒绝为之,例如,财产所有人明确要求返还财物且提供了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其所有权,然而行为人对此视若无睹并且坚决表明不愿返还;或者即使态度上愿意返还,但是在事后却擅自处置该财物以致于实际上无法实现返还;或者采取诸如声称财物被盗窃、遗失等欺诈手段来逃避返还责任;或者携带财物离开原居住地而拒绝返还;或者已经非法处分了该财物却仍然拒绝追回或者赔偿等等情况。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抢劫罪,乃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犯罪目的,针对财产的拥有者或是保管者,当场运用暴力手段、威胁或其他特殊方式,强行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对于抢劫罪的认定,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在主观意识上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其次,在实际行动中,他们必须实施了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使得受害者无法抵抗、不敢抵抗或者不知道如何抵抗,从而强行夺取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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