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务无法偿还怎么办理执行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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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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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破产债务还不上时,办执行手续挺复杂呢。得先弄清楚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有没有弄完。要是还没弄完,债权人就能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然后参与分破产财产。 在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会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来分配破产财产。要是破产财产不够还所有债务,没还清的部分通常就不用再还啦。不过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发现破产企业有欺诈之类的违法行为,债权人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破产债务无法偿还怎么办理执行手续

一、破产债务无法偿还怎么办理执行手续

面临破产企业债务问题时,执行程序可能复杂。首先需确认破产清算是否完成。未完成的话,债权人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分配过程将依法进行。若破产财产不足,未偿还债务通常不再追究,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现欺诈违法行为,债权人可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之后还要还债吗

公司宣告破产后,关于其是否需要继续履行清偿义务,须得依据实际情况作深入考察。于破产程序进行期间,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将会经过严格的清算程序,随之按照特定的顺序以及比例,公平地分配至各债权人手中。若经清算后,企业剩余的财产足以覆盖所有的负债,则债务将得以全额清偿。

然而,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所有债务,且在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未能得到清偿的那部分债务有可能无需再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之后还要还钱吗

在遭遇公司破产时,是否有义务偿还债务,这主要取决于实际的司法情况。若公司最终选择适用破产清算程序,那么自破产后所有未能得到有效偿还的债权便无法再行清偿。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存在恶意资产转移虚假表面债务等情况,破产管理专员有权通过采取必要手段来收回这些被转移的财产并以此作为债务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规,在人民法院接受破产申请的一年前存在的关于债务人财产的以下行为,破产管理专员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1)无偿地转让财产

(2)以显失公允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为毫无财产抵押的债务提供财产抵押

(4)对尚未到期的债务作提前清偿的(5)舍弃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破产债务无法偿还时,办理执行手续较为复杂。首先需要明确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是否已经完成。如果尚未完成,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未得到清偿的部分在法律上一般不再清偿,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发现破产企业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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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破产执行与一般民事执行不同,只有对金钱的执行一种形式。因此这里的可以强制执行。

一,是指债权的标的在破产程序中可以强制执行,可表现为货币形式,并且债权的种类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可以受偿,在破产宣告后产生的利息、因破产管理人解除未履行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等依法在破产程序中不能强制执行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二,是指债权受司法机关诉讼保护,依法允许强制执行。已超过诉讼时效、失去胜诉权的自然债权,或因、赌博等违法行为形成的非法债权,因不受司法保护,不得强制执行,自然也就不属破产债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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